侯明昊起诉11名侵权网友,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年龄压根就不是违法的挡箭牌

最近侯明昊工作室为了维权,把11个给P图造谣、还有拿"田雷""奶爸"这种侮辱性绰号来攻击人的11名侵权网友给告了,这事可是把网络暴力要面对的法律严惩问题摆到了所有网民面前。 你看侯明昊工作室公布的那个侵权名单,里面这11个微博账号的所作所为真是触目惊心,有人为了造谣还伪造艺人的负面图片到处传,恶意P图根本肆无忌惮。更过分的是,这帮人还长期用难听的绰号去攻击艺人,发布"侯明昊舔华策""私德败坏"这类的诽谤言论。 还有更恶心的一招,就是部分梓渝的粉丝居然假扮成其他艺人的粉丝,在各种社交平台发些引战的话,故意挑拨粉圈对立,这种“批皮引战”的新套路已经把网络秩序给搅得天翻地覆。 对于那些觉得“网上骂人无所谓”的网民,你可能真得掂量掂量自己是不是已经犯法了。《刑法》第246条规定得很清楚,诽谤信息只要点击量超过5000次或者转发量超过500次,那就已经构成犯罪了,最高甚至能判三年有期徒刑。 这时候肯定有人会问:“要是我还是个未成年呢?”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年龄压根就不是违法的挡箭牌。这次起诉里那个未成年被告因为取证受了不少心理压力和学业影响的事,其实就是在提醒所有青少年网民:追星要有个度,干违法的事肯定要担责。 这不仅是给艺人正名的事儿,也是给所有遭受网络暴力的受害者在发声。法律这把尺子从来都是公平的,谁要是欺负了人,最后都得自己尝苦果。咱们在虚拟世界里说话做事可得小心点,毕竟法律不会偏袒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