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年度曝光再现,乱象依旧触目惊心 每年3月15日消费者权益保护日都会引发广泛关注;2026年央视“3·15”晚会如期播出,再次把一批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违法行为推到公众面前。 本次晚会曝光问题涉及多个领域:部分食品加工企业用双氧水漂白鸡爪,车间脏乱,卫生条件严重不合格;一些机构打着“闭合增高”的旗号,向家长推销缺乏科学依据的增高疗程,收费高却难见效果;所谓“外泌体”产品被包装成“高端制剂”,宣称神奇疗效,实则是夸大宣传的营销骗局;面向老年群体的私域营销更为隐蔽,成本不足20元的普通商品被炒到上千元,溢价数十倍;此外,违规超标电动车通过非正规渠道拿到牌照后流入租赁市场,安全隐患突出;“荐股分成”骗局借助网络平台扩散,诱导投资者受骗。 这些问题类型不同,但共同点很明显:并非新现象,而是多年反复出现的顽疾。 二、循环困局背后,违法成本与收益失衡 “3·15”晚会的曝光路径已相对固定:媒体暗访取证、晚会集中播出、涉事企业道歉、监管部门跟进查处。这套机制舆论层面有震慑力,但从治理效果看,短板也很突出。 症结在于违法成本与违法收益严重不匹配。以私域营销欺诈老年消费者为例,低成本产品经过包装后就能卖到原价的数十倍甚至更高。即便事后被曝光并处罚,前期获取的暴利往往难以追回。在这样的利益驱动下,一些经营者选择冒险,把被查处的风险当作“成本”计算。 同时,现行法律框架下的惩戒强度仍不足以形成持续威慑。罚款与违法所得相比偏低,民事赔偿也常难覆盖消费者的实际损失。违法者付出的代价远小于其收益,正是乱象反复的重要制度原因。 三、监管前置不足,日常巡查难以兜底 晚会曝光的多家食品企业,生产车间卫生问题触目惊心,但这种情况显然不是短期形成的。违规超标电动车的牌照据报道可直接购买,流通环节存在明显漏洞。这些问题长期存在,反映出日常监管和巡查的不足。 消费者权益保护不应依靠媒体卧底和暗访才能推动问题浮出水面。若监管触角难以覆盖日常生产经营环节,问题往往要等到舆论聚焦才被发现,说明常态化监管机制仍有结构性短板。 从更宏观的角度看,“3·15”晚会的社会价值不容忽视,但若将其当作消费者权益保护的主要抓手,容易造成对监管职责的误解。晚会能曝光的案例有限,而市场中的潜在违规行为远不止于此。靠年度集中曝光维持秩序,本质上仍是被动应对,而非主动治理。 四、破解困局,需建立全周期治理体系 要减少“年年曝光、年年复发”,关键在制度和监管方式的转变。 其一,提高违法成本,完善惩罚性赔偿。应深入细化并落实有关法律规则,在食品安全、虚假宣传、消费欺诈等领域建立与违法所得相挂钩的惩罚性赔偿机制,让违法者真正面临“得不偿失”,压缩牟利空间。 其二,推动监管关口前移,强化日常执法。监管部门应完善日常巡查和风险预警,把问题尽量解决在萌芽阶段,而不是等曝光后再集中处置。对食品生产、特种设备、医疗健康等高风险领域,应提高抽查频次,扩大覆盖范围,提升响应速度。 其三,畅通投诉举报渠道,激活社会监督。消费者最直接接触市场问题,应降低投诉举报门槛,提高线索核查和反馈效率,并完善合理的奖励机制,鼓励公众参与监督。 其四,压实平台责任,补齐数字领域治理短板。私域营销、网络荐股等新型欺诈手段更依赖传播链条,平台在内容审核、风险提示与用户保护上不能缺位。应推动平台完善审核规则和处置机制,对违规内容快速下架、对违法账号及时封禁,尽可能切断传播路径。
“3·15”是一面镜子,既照见问题,也检验治理能力。保护消费者权益,既要在关键节点敢于亮剑,更要在平日把规则落到位、把执法做扎实、把责任压到底。让违法无利可图,让守法者安心经营,市场信任才能持续积累,高质量发展的动力也才能更稳、更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