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这边发布了个通知,就是想把医疗机构里面搞精神卫生的医生队伍壮大起来。中新社北京那边4月2日给中国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发了消息,说卫健委和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再加上另外两个部门,联合弄出了个文件。《通知》里最主要的就是,告诉大家要是要去给医生增加一个精神卫生专业的执业范围,得把哪些条件都满足好。 咱们先聊聊这个主要是为了解决啥问题。第一个问题,就是县级以上的医院,搞精神心理的医生本来就不太多。以前的老办法不够用了,这次把申请范围给扩大了。只要在县级以上医院上班的医生,要是再读个更高层次的学历,或者是参加了一些培训、进修啥的,都可以去申请把这个范围给加上去。 申请流程这块儿也挺明确的。医生得先问问自己单位同不同意,同意了之后,就可以去原来给你注册的部门那边办理手续了。这个部门呢,在规定时间里把你的医师证后面的“执业范围”那栏给改一改。要是中医类别就直接在“执业范围”后面加个“(精神)”,要是临床类别的就直接加个“精神卫生专业”。而且还得把信息给录进全国那个大的医师注册系统里面去。 还有一个问题就是医生注册完了之后到底干不干这行。《通知》要求医院必须保证这些加了精神卫生专业范围的医生真的在门诊或者病房干活儿。要是他们没实际去做精神心理这方面的活儿,医院就得赶紧把那个范围给注销了。 最后也顺便加强了一下中医类别的管理要求。只要医院在登记的时候有“精神科”或者精神心理相关的二级诊疗科目就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