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油站员工为给客户送油箱盖而丢了性命,真是太让人痛心了!

最近湖南出了个新闻,让大家挺心疼的。说一个加油站的员工吴某给一辆大货车加油,货车开走了之后,他发现客户把油箱盖落在了加油站。他为了还客户这个油箱盖,骑上摩托车就去追。没想到追了3.3公里,他摔倒了,送到医院抢救无效去世了。吴某的家属申请认定工伤,一开始没通过。这事儿闹到了湖南省湘潭市雨湖区人民法院,后来又到了湘潭市中级人民法院。最后法院判吴某是工伤。 这个案子其实挺复杂的。吴某当时是个加油员,粟某是个司机。吴某给粟某的车加完油后,车开走了。他发现油箱盖没拿,就把油箱盖捡起来,骑摩托车去追那辆货车。在距加油站3.3公里的地方,吴某摔倒了。事发后,他的家属向人社局申请工伤认定。人社局给出了一个《不予认定工伤决定书》,理由是员工上班期间不能私自离站。但是吴某的家属不服气,提起了行政诉讼。案子经过一审和二审,二审法院驳回上诉,维持原判。二审判决要求人社局重新作出行政行为。 后来人社局再次给吴某家属发了《认定工伤决定书》。但是加油站对这个结果不满意,觉得员工上班期间不能私自离站给客户送东西。于是加油站把人社局告到了法院。法院认为吴某的行为是为了完成工作中的必要环节——开启和关闭油箱盖,属于本职工作内容的延伸。 法院认为吴某的行为是为了补救工作中的失误,是对客户负责的表现。所以这个行为应该视为工作内容的持续和工作场所的延伸。最终法院判决驳回了加油站的诉讼请求。 后来加油站还不服气,又上诉到了湘潭市中级人民法院。中级法院审理后维持原判。这个案子最终确认了吴某是工伤。 这个新闻让人感慨很多吧!为了给客户送个油箱盖而丢了性命,真是太让人痛心了!但同时也让人觉得法律还是很公正的。虽然加油站觉得员工不该私自离站送东西,但是法律还是保护了那些尽职尽责的劳动者。希望以后类似的事情不要再发生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