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仁药业股权转让纠纷案一审被驳回 业绩承诺争议焦点集中在金额认定

围绕8亿元并购案引发的法律纠纷持续发酵。

1月5日,华仁药业披露的公告显示,法院依据《民事诉讼法》第122条作出程序性裁定,认为在关联案件未审结前,原告方五家有限合伙的主体资格尚不明确。

这一裁决暂缓了尾款支付争议的实体审理,但暴露出医药行业并购对赌协议执行中的深层矛盾。

纠纷溯源至2021年的战略收购。

华仁药业全资子公司西安曲江华仁通过收购西安恒聚星医药,间接控股安徽恒星制药。

交易采用典型的三期对赌模式:2021-2023年承诺净利润分别不低于6000万、8000万和1亿元。

然而审计数据显示,2023年实际净利润5196.72万元,较承诺值差额达4803.28万元,成为双方决裂的导火索。

争议核心在于业绩认定标准。

转让方主张累计净利润达标,要求支付全部尾款;而华仁药业则指出固定资产建设延期、研发进度滞后等违约情形。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周永强分析认为,本案程序性驳回凸显司法实践对关联案件审理顺序的审慎态度,后续实体审理需综合考量协议条款、履约证据及行业特性。

该纠纷对华仁药业产生多重影响。

一方面,3.84亿元尾款悬而未决可能引发资金链压力;另一方面,标的公司商誉减值风险需待专业评估。

值得关注的是,此次并购本为应对集中带量采购的政策风险,通过扩充口服固体制剂产品线实现战略转型。

数据显示,我国大输液市场已从2013年134亿瓶峰值回落,企业转型迫在眉睫。

行业观察人士指出,本案折射出医药并购的典型困境。

在带量采购常态化背景下,药企通过并购快速获取品种已成主流策略,但业绩对赌的刚性条款与医药研发的不确定性存在天然矛盾。

2023年以来,类似并购纠纷案件数量同比上升17%,显示行业进入整合阵痛期。

前瞻判断显示,本案裁决将产生示范效应。

若法院支持弹性解释业绩条款,或推动行业建立更科学的对赌机制;若严格按字面执行,则可能加剧并购市场的谨慎情绪。

华仁药业表示将依法维权,同时确保恒星制药正常经营。

目前其产品线调整计划仍在推进,2024年拟申报4个仿制药品种,战略转型决心未受诉讼影响。

并购交易的价值不仅体现在签约金额,更体现在规则的清晰、数据的可核验与整合的可执行。

华仁药业股权收购尾款纠纷的推进提示市场:在业绩承诺与分期支付并行的安排下,企业应以更严格的治理体系和更可验证的执行机制,降低争议概率、守住合规底线。

随着司法裁判与专业评估逐步明朗,如何在不确定中稳经营、在规范中促协同,将成为检验相关各方责任担当与公司长期价值的关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