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骗婚钱后结婚结婚收钱被法院判退80%

这个事儿发生在2020年,彭某和张某都是乞讨的,俩人是在青海省西宁市街头认识的。张某说自己离婚了,彭某也就信了,两人就开始以夫妻名义过日子。到了2024年7月,张某想结婚,就让彭某给她彩礼,彭某就陆续转了11.19万元过去。结果感情没了以后,彭某发现张某其实还没离婚,她觉得自己被骗了,就去找固原市原州区人民法院打官司,让张某把钱退回来。一审法院觉得张某拿了钱是不当得利,不过她俩毕竟是同居过的,法院就判张某退80%,也就是89536元。张某不服,又上诉到固原市中级人民法院。 二审法院看了看,觉得关键是钱是不是不当得利还有退多少的问题。《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说了,没道理拿别人的钱就得还。这里面张某是骗着结婚收钱的,让彭某误给钱了,所以就是不当得利。至于退多少,法院觉得这种感情上的钱花哪儿了、俩人谁的错多一点都得算进去。最后考虑到彭某没查清状况有点疏忽,张某也主动还了点,加上俩人还一起生活过,二审就维持了原判的钱数没改。 专家说这种案子挺典型的。它保护了弱势群体的钱袋子不受侵害,又没硬邦邦地一刀切处理。司法机关在这事儿上挺有智慧的,既讲了法律面子,也照顾了生活里的人情味儿。随着中国法治越来越好,以后这种事儿的解决会越来越顺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