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宣传教育工作长期存在"软任务、弱约束"的问题;虽然各级政府部门都承担普法责任,但由于缺乏有效监督,一些单位存在敷衍应付、流于形式的现象。中山市司法局调研发现,约30%的基层单位普法工作仅停留在"发传单、挂横幅"的层面,效果有限。
法治宣传教育的成效最终要体现在全社会法治意识提升和依法行为的增加上;中山市出台的普法提示工作实施办法,通过建立科学的监督机制和追责体系,确保普法工作真正取得实效。此举措反映了新时代法治建设的要求,也为推进全面依法治国提供了有力支撑。随着办法深化,中山市的普法工作将迈上新的台阶,为建设更高水平的法治社会做出新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