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深度合成、智能生成等技术加速普及,复制、拼接、再造他人声音、肖像、形象乃至表达风格的门槛明显降低。从网络平台热销的拟声素材,到直播间“数字人”长时间连续输出,再到部分机构或个人以“纪念”为名开展“数字复活”商业运营,新场景不断涌现。技术带来便利的同时也伴随风险,一个问题越来越突出:当个人外在特征与身份指向被轻易“复制”,人格权的边界如何界定,侵权责任如何落实,公共利益与创新空间又如何兼顾?
筑牢数字时代人格权保护的法治屏障,是对人格尊严的切实维护,也是互联网健康发展的内在要求。只有在法治轨道上更明确权利边界、妥善平衡各方利益、凝聚社会共识,才能让技术创新在尊重与保护人的前提下向上向善,持续释放创新活力,推动数字社会更加文明、有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