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盈科律师:直销还是传销

上海的盈科律师最近被《消费者报道》请去谈了一次。有人买了某国货品牌的大豆胚芽粉,结果被“洗脑”了,说是在传销。《消费者报道》也去查了一下,发现卖这个东西的规则跟以前那个卖羊奶粉的很像,都有7级代理来拿提成。盈科的孙书保律师这次就接受了采访,说说这个模式到底是直销还是传销。孙律师说,根据法律规定,要判传销得看三个要件:要给钱买资格、要拉别人进来、还要按团队业绩分钱。而直销主要是一个人卖东西给个人,卖得好拿提成。可这个大豆胚芽粉根本不在官方的直销名单里。它要求你先买产品才能做代理,这就是交了“入门费”。还有它那个7级晋升的机制,主要靠拉下线和团队业绩来给钱,“拉人头”和“团队计酬”的条件都有了。再说宣传上,把普通食品吹得像能治病一样,那就是欺诈。 有些人觉得有东西卖就不算传销,这想法是不对的。法律看的是它到底怎么赚钱和运作的逻辑。如果核心逻辑是靠发展下线来分钱,而不是靠卖货赚钱,就算有真东西在卖也不行。总的来说,判断是不是传销就得看利润和收入的来源:是把货卖给消费者赚来的钱还是靠后面人交的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