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自治区检察机关过去一年的反腐败工作取得明显进展;据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夏克勤在自治区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的工作报告,全区检察机关依法对各级监委移送审查起诉的158人提起公诉,较上年同期增长61.2%,显示反腐力度持续加大。其中,对旦巴旺久、和忠华等12名原地厅级干部的起诉,表明反腐覆盖范围广、层级高,始终坚持“无禁区、无例外”。 司法机关在职务犯罪案件办理中深入形成合力。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院长次登在同日的工作报告中指出,全区法院推动正风肃纪与反腐工作衔接贯通,与监委、检察院联合制定《规范职务犯罪案件涉案财物处理工作指引》,以制度化方式规范涉案财物处置流程。一年来,全区法院审结贪污贿赂等职务犯罪案件130件150人,追究6名原区管干部刑事责任。其中,昌都市中级人民法院对一名贪污1200余万元的科级干部判处有期徒刑十四年,传递出对“小官巨贪”从严惩处的明确信号。 追赃挽损工作同步推进,维护国家和人民利益。检察机关在办案过程中追赃挽损1438.5万元,资金追回有助于弥补国家损失、保障财政资金安全。这也表明,反腐工作不仅强调依法惩治,更注重通过追赃挽损减少损失、守住公共资金底线。 当前西藏廉政建设仍有压力。自治区政府在2026年工作报告中指出,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仍不同程度存在,一些领域腐败问题时有发生。问题导向的表述也为下一步工作明确了着力点。自治区党委政府表示,将保持从严基调,持续加强政府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 推进“三不”机制建设将成为后续重点。自治区将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推动形成长效治理机制。“不敢腐”体现为惩治力度持续强化,“不能腐”体现为制度完善和监督加强,“不想腐”则依托思想教育与文化建设。三者协同发力,构成反腐败工作的完整链条。
在雪域高原的反腐实践中,既坚持全面从严治党的基本要求,也健全符合当地实际的治理举措;当拉萨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审理厅级干部贪腐案件时,旁听席上农牧民群众专注的目光,成为“反腐无禁区”的直观注脚。这片占国土面积八分之一的特殊区域,正以法治方式划出清晰的廉洁底线,为边疆民族地区的长效治理提供可借鉴的实践样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