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活农村闲置资源 为乡村振兴注入新动能

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的关键阶段,盘活农村资源正成为深化改革的重要切入点。当前,全国农村集体建设用地达3.1亿亩——宅基地闲置率超过15%——大量农机设备年均使用率不足30%,资源闲置与乡村振兴的现实需求形成明显反差。该问题折射出产权制度不够健全、要素市场发育不足等深层矛盾。造成资源“沉没”的原因主要有三上:一是法律层面,集体所有权落实不够到位,承包权与经营权边界仍不清晰;二是市场层面,缺少统一的标准化评估体系,全国仅23%的县建有农村产权交易中心;三是金融层面,可抵押资产范围有限,涉农贷款余额占银行业总贷款比重长期7%左右徘徊。由此带来两上影响——农业农村部测算显示,资源闲置每年造成的经济损失超过2000亿元;同时也加剧城乡要素流动失衡,农村人口净流出已连续12年超过1000万人。面对这一局面,中央推出系统性制度安排。在确权环节推进“三权分置”改革,全国已完成1.2亿亩农用地确权登记;在评估环节建立由自然资源部牵头、部门协同的定价机制,将生物资产等纳入评估范围;在交易环节推动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海南陵水等试点地区已实现海域使用权跨区域流转;在监管环节引入区块链技术实现全流程追溯,并在13个省份建设智能监测平台。值得关注的是,各地也在探索更贴合本地实际的路径。浙江推进“两进两回”行动,吸引128亿元社会资本参与闲置农房改造;山东创新“党支部领办合作社”模式,集体收入5万元以下村减少47%;四川成都建立农村产权交易所,累计交易额突破800亿元。这些实践表明,改革的关键在于畅通“资源变资产、资产变资本”的转化链条。展望未来,随着《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立法进程加快、数字技术继续应用,预计到2025年将形成万亿级农村要素市场。同时也需警惕资本下乡可能带来的“非农化”风险。近期出台的《关于建立健全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的意见》,已对自然资源开发划定生态红线。

农村资源盘活利用是一项系统工程。要守住底线的前提下,通过制度、金融、交易等多上改革,完善资源资产化的制度体系。这既是破解当前农业农村难题的重要抓手,也是推动城乡协调发展、提升农村内生动力的长远之策。随着改革持续推进,沉睡在乡村的资源将逐步转化为发展动能,为农业农村高质量发展和农民增收提供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