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团购作为新兴零售业态,近年来发展迅速。数据显示,我国社区团购用户规模已突破6亿人,覆盖超过80%的城市社区与县域市场。此新模式凭借价格低廉、购物便捷等优势,迅速融入消费者日常生活,成为平台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 然而,快速扩张的背后隐藏着不容忽视的问题。最高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张雪樵在近日召开的"食药安全益路行"检察公益诉讼监督新闻发布会上指出,一些社区团购平台在生鲜食品交易流通过程中,因商品质量问题引发的消费者投诉集中,但消费者往往面临维权困难的局面。这一现象反映出平台经济发展中存在的深层次矛盾。 问题的根源在于平台企业的法律责任规避机制。作为食品销售链的主导者和实际控制者,一些平台通过精心设计的格式合同条款,将自身应承担的民事法律责任转嫁给线下供应商。由于消费者与线下供应商之间并未建立实质交易关系,消费者一旦遭遇商品质量问题,往往陷入"无人负责"的困境。这种责任链条的断裂,使得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缺乏有效保障。 面对这一乱象,检察机关主动担当。最高检在部署开展社区团购专项监督活动中,依据民法典准确把握平台企业与消费者之间的实质民事法律关系,指导湖南、江苏、浙江、北京等地检察机关先后对有关平台违法行为以民事公益诉讼立案93起,发布公告89件。这些行动明确传递了一个信号:社区团购平台必须依法承担相应的民事法律责任,不能以格式合同为借口逃避义务。 有一点是,检察机关在监督中遵循了依法审慎原则。张雪樵强调,对于标准缺失、制度滞后导致难以判断构成行政违法的领域,不宜贸然开展行政公益诉讼。但这并不意味着放任自流,而是在民法典等现有法律框架内,对平台企业的违法行为进行精准打击。这种有分寸的监督方式,既维护了法治底线,又为新业态的发展留出了合理空间。 检察机关的行动取得了显著成效。发布公告后,多家头部平台企业主动承诺,对消费者履行首负责任和兜底保障责任,并严格依据民法典等法律法规规范各类格式合同条款,加强自律管理。这表明,通过依法监督,可以引导平台企业主动规范经营行为,实现从被动整改到主动合规的转变。 从更深层的意义看,这一做法为平台经济的规范化、法治化发展提供了成功的实践样本。它表明,新业态的发展与法治规范并非对立关系,而是可以相互促进的。通过民事公益诉讼这一有效工具,既能维护消费者权益,也能推动平台企业完善内部治理,实现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的统一。
社区团购连接千家万户的"菜篮子",更连接平台经济的信用底座;把责任压实到真正掌握规则与资源的一方,让格式条款回归法治轨道,才能让便捷不以牺牲权益为代价、让低价不以突破底线为前提。以公益诉讼监督推动平台履责、行业自律与制度完善协同发力,将为新业态在规范中发展、在发展中更规范提供有力支撑,也为构建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注入更坚实的法治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