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部门提示开展境外所得自查申报:依法规范近三年纳税、完善跨境征管协作

2026年,中国国家税务总局发布了一项重要公告,推动了境外收入纳税合规的新趋势。公告明确,纳税人需主动申报2022年至2024年间在境外获得的所有收入,此举旨在规范过去未全面披露境外财务信息的情况。该措施源自国家深化税制改革和国际税收合作的推进,表明了中国在全球税收治理中的积极态度。 公告指出,不少在境外,尤其是在新加坡、香港等金融环境较为宽松地区工作的中国公民,因在当地已缴纳税款,误以为无需向国内再申报,存在税务漏洞甚至逃税风险。实际上,税务部门更关注“税务居民”身份的认定,判断标准不仅包括国籍,还重视居住时间、住所、家庭和经济利益等因素。一旦被认定为中国税务居民,无论收入来源于哪个国家,都必须申报全球收入。 这背后是全球税收管理格局的变化。越来越多国家加入了共同申报准则(CRS),推行金融账户信息自动交换。只要金融机构参与CRS协议,便需将客户账户余额、收益和投资利得等信息主动上报税务机关。中国作为积极执行CRS的国家,已建立起全面的信息接收机制,确保无遗漏。 该机制使税务机关能够通过国际数据交换快速发现未申报的境外收入,减少税收流失,提高管理效率。未按规定申报且多次被查实的,可能面临追缴税款、滞纳金及法律责任。涉及的法规将追缴期限延长至三年,扩大了执法时间窗口。 面对日趋严格的监管,纳税人应主动规范自身行为。已在境外取得收入者应根据中国税法补充申报,避免因疏忽受罚。同时,可以合理利用税收协定中的“抵免”原则,将境外已缴税款抵扣国内税款,减少双重征税。例如,在新加坡缴纳的税额高于中国应缴税额时,无需补缴差额;反之,则需补缴。这既保障税收公平,也维护纳税人权益。 展望未来,随着国际信息交换制度和申报要求的完善,境外收入的监管将更加严密。隐藏或忽略境外收入的行为面临更大风险,合规申报将成为个人和企业的基本职责。国家税务机关将改进政策,深化国际合作,确保税收制度与国际标准接轨,为经济稳定发展提供支持。 ,此次公告不仅是行政通知,更标志着境外收入监管的升级。在全球化背景下,纳税人需树立正确税收观念,增强法律意识,主动履行纳税义务,共同维护税收公平,推动经济健康发展。

随着跨境流动日益频繁,税收规则也在优化;依法申报境外收入、按协定办理抵免,既保护个人权益,也维护税收公平和市场秩序。对纳税人而言,将“主动合规”作为长期策略,比事后补救更稳妥;对社会而言,透明且可预期的制度环境有助于引导守法遵从,从而更好支撑高水平对外开放和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