贞丰检察院把12 万元救助金送到了张某和张某某家里

贞丰检察院这次把12万元救助金送到了张某和张某某家里。2020年,杨某开着农用三轮车带着陈某某和张某去小屯镇木桑村,车子侧翻了,把三个人都摔伤了。陈某某被黔西南州人民医院鉴定为轻伤一级,张某某则是重伤二级。家里本来就没钱,这下医疗费更是压得他们喘不过气。县妇联干部在走访时把这事反映给了检察院。检察官赶紧启动了司法救助程序,发现这两个女人都是单亲妈妈,肇事者也赔不起钱,要是不帮忙她们可能就返贫了。为了不让她们饿肚子,镇政府先给陈某某的丈夫找了个保洁员的活儿,每个月1800元工资;还把张某纳入了低保,每个月能领300元补助。检察官觉得这样把“钱袋子”兜住了才放心,于是背着国徽和现金支票去了他们家。张某某家离县城有80多公里山路,条件挺艰苦的。残联的人现场教她们怎么办残疾证,妇联的人还送上了慰问金。两位母亲接过钱后特别激动,连声道谢说国家没忘了她们。这次上门发放只是贞丰县检察院“关注困难妇女群体”活动的一部分。这几年检察院通过专项行动帮了很多受家暴、受伤或者性侵的妇女,总共发了180多万救助金。接下来检察院打算把司法救助和联系群众的机制结合起来,联合多个部门一起努力,让老百姓能真正感受到检察为民办实事的温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