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浮现 2022年9月,宾阳县居民罗女士与当地A装修公司签订总价20万元的《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合同》,合同明确工程款为固定价格。罗女士支付5万元预付款后,施工方突然称实测面积与合同面积存差异、柜体面积增加——要求追加费用。业主拒绝后——装修公司单上停工,双方因此对簿公堂。
家装是民生消费的重要组成部分,合同虽薄,却关系到每个家庭对生活品质的期待。此案表明,合同约定不是可随意调整的“参考价”,更不能成为一方单方面加码的理由。把条款写清、把流程落实、把诚信贯穿施工各环节,才能让交易更安心、行业更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