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然到了2006年,福建省南安市洪濑镇的两户村民因为一条土路的使用权问题打了二十年的官司,双方从原本互帮互助的关系变成了老死不相往来的仇人。虽然法院判决了部分法律权利义务,但路通了心还是不通,大家心里都憋着一口气。这不仅损害了当事人的权益,还拖累了乡村振兴的大局。这次调解没把案子扔给法院不管,而是让司法所、村党委还有本土调解组织一起搭把手。司法所厘清法律边界,村党委引导大家看长远,调解组织靠着亲戚邻里的感情去疏通。最后他们创造性地提出了“经济补偿+共建共享”的方案,既保障了产权又解决了通行问题,还把双方从对手变成了修路的合伙人。这事儿说明基层治理得靠情、理、法一起用,不能光靠打官司。它也给乡村振兴提供了一个样板,告诉我们得让公平正义实实在在地落在老百姓的日子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