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3月,浙江温州有一位母亲,她为了女儿能在娱乐圈获得成功,给女儿施依晨投资了很多资源。李某原本是个鞋厂老板,为了让女儿成为万众瞩目的童星,她放弃了自己经营多年的生意,全心投入女儿的事业。2014年4月,施依晨参加了在北京举办的一场国际时装秀,这次活动让她一夜成名。然而,这次成名却给李某带来了巨大的麻烦。 施依晨在时装秀上走红之后,郑某介绍李某把女儿带到一家经纪公司签下合同。郑某还带施依晨参加了一些活动,和媒体接触了很多次。但这个经纪公司的老板卢老板因为觉得郑某拿走了属于自己公司的资源,和自己的公司发生了矛盾。卢老板不希望施依晨先接受郑某的采访而不是自己公司安排的媒体采访。 卢老板为此生气地说,“施依晨不过是赚钱的棋子”。4月28日那天,李某和卢老板发生了争执后,她决定解除与卢老板之间的艺人合约。李某认为自己每次给女儿安排活动前都会通知卢老板,所以并不觉得有什么违约之处。但她没想到的是,卢老板居然提出了56万元赔偿要求。 根据法律规定,李某有权终止合同并不存在违约问题。不过法院还是判决李某要支付16万元违约金给卢老板。这个数额虽然从56万降到16万,但对李某来说依然是个沉重打击。 这次经历让李某意识到在娱乐圈中复杂利益面前保持清醒头脑和审慎态度非常重要。虽然这次风波过后她还是带着女儿参加各类活动,但变得更加谨慎小心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