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春节春运价格监管提前部署:聚焦民生、交通、旅游,严查哄抬与价格欺诈

春节期间历来是价格监管的重点时段;随着春运客流增加、消费需求集中释放,市场中容易出现价格异常波动现象。为防范于未然,湖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主动出击,在春节前夕发布价格行为提醒告诫函,说明了监管部门的前瞻性和主动性。 民生消费领域是春节期间价格监管的首要阵地。告诫函要求大型商超、批发市场、农贸市场、药品经营企业及网络平台等经营者必须严格落实明码标价制度,不得收取任何未标明的费用。在开展促销活动时,经营者不得采取虚假标价、模糊标价、虚假折扣、虚构原价等手段误导消费者。对于采取价外馈赠方式销售商品的行为,要求如实标示馈赠品的品名和数量,严格履行价格承诺。这些规定直指当前市场中存在的突出问题,针对性强、操作性强。 交通运输领域涉及广泛的消费群体。告诫函明确要求铁路、机场、港口码头、高速公路等运输经营单位严格执行各项价费政策,做好价费公示工作,不得收取任何未公示的费用。特别强调严禁以各种理由拒绝或变相拒绝执行国家、地方出台的优惠减免政策。对出租车企业,要求严格执行政府定价或指导价,包括起步价、里程价、夜间加价、燃油附加费等各项收费标准。对航空公司,要求加强价格自律,及时准确公布实际执行的运价种类、水平和适用条件,规范客票退改签阶梯费率。高速公路车辆救援服务、停车场收费等细节领域也被纳入规范范围,要求在显著位置公示收费标准、计费方式等信息,严格按照公示价格收取费用。 旅游服务领域是春节消费的重要组成部分。告诫函要求景区在线上线下售票渠道显著位置公示门票价格、种类等详细信息,确保游客购票前清晰知晓各项收费标准,严禁通过模糊标价、虚假折扣等手段误导消费。旅馆业经营者要在订房渠道如实标明房型价格、住宿时间计算方法、是否包含早餐及其他服务项目费用等信息,不得在标价之外另行收取未予标明的费用。餐饮企业要在醒目位置展示菜品信息,杜绝"阴阳菜单"等价格欺诈行为,不得收取任何未事先明示的费用。 监管部门建立了有效的监督举报机制。消费者可通过12345或12315热线进行监督举报,市场监管部门将加强监督检查,对违法行为依法查处。这种"政府+市场+消费者"的三位一体监管模式,有利于形成全社会共同维护市场秩序的良好氛围。

湖南提前部署春节价格监管工作,展现了主动作为的治理思路。当监管走在问题前面,"放心消费"才能真正落到实处。(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