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养老院最好别收会员费

北京市民政局和其他5个部门联手发出通知,不让养老机构乱收会员费。他们这是要管管养老服务费、押金和会员费这3种提前交钱的事儿,规定了上限和怎么管钱,就是为了不让老人财产受损。政策明确说了,养老院最好别收会员费。其实这费那费的,养老服务费是给床位费、护理费和伙食费的,押金是防止你提前跑掉的。为了不让大家乱花钱,规定养老服务费原则上只能预存3个月的钱,押金最多也不能超过一个月服务费的4倍。至于怎么退还这钱,只要机构不干了或者停业,就得提前告诉市民政部门并且公示出来。符合退费条件的钱,机构必须一次结清,不能找借口赖账或者拖拉。 针对那些还没建起来、设施不全、信用不好或者搞非法集资的机构,一律不许发会员卡收会员费。要是非要收这个会员费,机构得满足床位得有300张以上、评级达到三星级以上、信用记录良好这些条件,还得提供银行保函或者买保险作担保。收来的会员费绝对不能拿去炒股或者借高利贷给亲戚朋友用,得每季度报一次账。钱存哪也有讲究,所有服务费、押金和会员费都得存进银行账户。为了安全起见,还得和市民政局还有存管银行签个三方协议开专户。银行每天都要对账查流水和余额。 为了防止骗钱跑路的情况发生,机构如果想关门歇业得提前30天通知大家并且公示出来。对于符合退费条件的预收费用,机构必须按照约定一次性退还剩余费用,不能拒绝、拖延。在办理退款手续时原则上应从原付款渠道办理退款。养老机构不得超过床位供给能力承诺服务,预收费用总额不得超出其固定资产净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