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强化校园食品安全管理 营养改善计划学校食堂禁止外包经营

校园食品安全关系到千万学生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是教育工作的重要内容;教育部此次发布的两份规范文件,是在推进校园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基础上的深入深化,旨在建立更加科学、更加严格的管理体系。 从管理原则看,教育部明确要求学校食堂必须坚持公益性原则。该规定直指当前校园食堂管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长期以来,一些地方存在将学校食堂对外承包或委托经营的现象,这种做法往往导致承包方过度追求利润,压低食材成本,甚至采购不符合标准的原料。新规明确规定,实施营养改善计划的农村义务教育学校食堂不得对外承包或委托经营,这是对公益性原则的有力维护,确保营养改善计划的资金真正用于改善学生营养。 从风险防控看,教育部对高风险食品的管制更加严格。规范明确禁止中小学、幼儿园食堂制售冷荤类食品、生食类食品、冷加工糕点,以及四季豆、鲜黄花菜、野生蘑菇、发芽土豆等容易引发食物中毒的食品。这些规定基于多年来校园食品安全事件的教训,通过明确的禁区来最大限度地降低食源性疾病风险。同时,规范要求不准采购使用国家禁止的食品添加剂、有毒有害物质及过期变质食品,建立了从采购源头到制作全过程的质量控制链条。 从监督机制看,教育部强化了陪餐制度的约束力。规范要求学校严格规范执行陪餐制度,按一定周期排定陪餐人员,确保每餐均有学校对应的负责人与学生共同用餐。这一制度的核心在于让学校管理者直接参与到学生用餐中,形成利益共同体,从而激发其对食品安全的重视。有条件的中小学还可建立家长陪餐制度,进一步扩大监督范围,形成学校、家庭、社会的多层次监督体系。 从应急处置看,教育部明确了食品安全事故的处理要求。规范强调发生食品安全事故或疑似食源性疾病时,必须立即采取措施,及时报告有关部门,不得瞒报、谎报、缓报。这一规定打击的是隐瞒事实、逃避责任的行为,确保问题能够及时发现、及时处理,防止小问题演变成大事件。 从队伍建设看,"十不准"规范对食堂工作人员提出了明确的行为要求。通过规范从业人员的操作流程和职业操守,强化一线工作人员的安全意识,形成全员参与、人人负责的工作格局。

校园食品安全是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重要保障;通过制度明确责任、规范操作流程、加强监督管理,确保每一餐都安全可靠。"十必须""十不准"的实施将推动校园餐饮管理更加规范、高效,为学生健康和教育发展提供有力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