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播专业性与可信度”成第三大购买原因

咱们先聊聊这次“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前,北京阳光消费大数据研究院和天津市消费者协会、北京大学电子商务法研究中心、中新经纬研究院、消费者网联合搞的那个直播电商消费者满意度调查。调查显示,现在直播电商这股风潮势头很猛,已经变成大家买东西的主要方式了,高达83.69%的人表示对直播购物很满意或者比较满意。不过这背后也有不少问题。 调查团队是在抖音、快手、微信、小红书、淘宝、京东、拼多多这7个平台上做的,方法是问卷和体验结合。结果发现现在下单的主力军是18到45岁的中青年在职人士,占比89.72%。大家在买东西的时候最看重的还是“价格与折扣”,比例达到了58.20%,“商品质量与品牌口碑”排在第二,是51.36%。这说明大家不再只是冲动跟风尝鲜,而是开始注重质量和价格的平衡了。 值得一提的是,“主播专业性与可信度”成了第三大购买原因,占31.77%。这说明这个行业现在的竞争已经不是光拼流量了,大家更在意主播能不能提供真正的价值。 短板虽然总体满意度不错,但最突出的问题还是“商品假冒伪劣或以次充好”,有49.27%的人这么认为;排在第二位的是“价格不透明或虚假促销”(39.18%),接下来是“虚假宣传或夸大功效”(35.80%),还有“利用悲情营销、演戏炒作诱导消费”(33.93%),最后是“三品一械特殊商品违规推广”(15.78%)。 实地体验的人发现了不少问题:有人用绝对化的词夸大效果,还有人违规宣传药品功效;有的直播间用“限时秒杀”这种话术骗人说东西快没了,其实那都是营销套路。 碰到纠纷时最大的麻烦就是责任分不清谁负责。62.39%的人遇到了“各方互相推托”,43.21%的人觉得证据难找。 针对这些问题,报告给了不少建议:商家得守法诚信经营;平台要把好准入关,高风险商品必须有资质;对AI生成的内容强制标出来并评估风险;遇到问题要分级处理。市场监管和网信部门要合作共享信息。司法机关要帮消费者减轻举证的负担。公安部门对诈骗行为要及时打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