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首个公积金异地贷款资金在缴存地双向直发落地 梅州汕尾打通跨城服务链条

近日,梅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传来重要进展:依托该中心自主建设的区域一体化服务平台,"梅州缴存、汕尾购房"和"汕尾缴存、梅州购房"的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资金分别在缴存地中心顺利发放,标志着全国首创的异地贷款资金双向发放场景应用成功实现。

这一突破性进展源于梅州市对深化"放管服"改革和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的主动探索。

为贯彻落实国家发改委、财政部联合印发的《梅州市对接融入粤港澳大湾区加快发展实施方案》,梅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聚焦跨区域资金使用壁垒这一关键问题,在加强与深圳、惠州、汕尾、东莞等市住房公积金区域协同发展基础上,创新建立了一体化平台。

该平台旨在以更优质的服务吸引乡亲回归、新市民扎根,进一步拓宽住房公积金的使用范围。

从具体案例看,首笔"汕尾购房、梅州放款"业务中,梅州住房公积金中心缴存职工林先生在汕尾市海丰县购置房产,通过一体化平台于12月底获得37万元、期限为10年的住房公积金贷款。

首笔"梅州购房、汕尾放款"业务中,汕尾住房公积金中心缴存职工杨先生在梅州市梅县区购置房产,获得56万元、期限为23年的住房公积金贷款。

两笔贷款均由购房地中心受理、缴存地中心审核审批,相关数据通过一体化平台实时推送流转,实现了资金在缴存地直接发放。

一体化平台的创新之处在于其系统性的机制设计。

平台通过探索建立"1+1+N"配套机制体制,明确接入方的权责利关系,细化平台安全管理机制,打通异地业务双向办理渠道,将服务窗口前移到异地中心。

这一模式从2023年底开始谋划,在探索实践过程中得到了部、省住房公积金监管部门的指导肯定,以及省内外众多城市中心的支持帮助。

从功能特性看,该平台具有四个突出优势。

一是不改变易接入,可供全国各中心自愿接入,坚持接入中心政策、属地管理模式、业务系统"三个不改变"和异地政策、合作中心、业务种类"三个自主选择"原则,确保灵活性和包容性。

二是信息实时联通,可实时调用异地业务办理所需数据并自动返显,有效核验异地房产真实性、不动产及商贷信息,大幅提升跨域办事效率。

三是业务高度协同,可实现抵押登记跨域协同办理、资金跨域直接发放,还可办理"对冲还贷",最大化保障职工权益。

四是贷后协同防控,实行协同管理机制,异地中心间逾期贷款跨域协办催收,支持异地逾期资金划扣,有效防控跨区域贷款资金风险。

同时,梅州中心、汕尾中心分别为两名职工签订了冲还贷协议,后续系统将自动按月还款,有效避免职工因忘记还款导致的逾期风险。

这一设计充分体现了以职工权益保护为中心的服务理念。

梅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负责人表示,中心将持续深化区域协同发展机制体制,不断优化完善一体化平台,积极推动与更多城市中心探索共建、共享、共赢,为构建全国住房公积金异地协同服务发展新格局贡献梅州力量,以营商环境优化提升助推苏区融湾先行区建设。

从梅州山区到汕尾沿海,这场跨越地理界限的公积金改革试验,折射出新时代区域协同发展的深层逻辑——以制度创新打破行政藩篱,用技术赋能激活要素流动。

当越来越多的城市加入这张协同网络,不仅将重塑住房公积金服务的时空维度,更将为构建新发展格局写下生动的基层注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