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创新生态环境执法模式显成效 前11个月检查量降幅超28%

近年来,涉企执法中“多头检查、重复检查、随意检查”等问题,容易增加企业迎检成本,也可能削弱执法公信力。

生态环境领域兼具专业性与外部性,一旦监管方式不当,既可能出现“该管没管住”,也可能发生“管得过多影响正常经营”。

在此背景下,江苏推进生态环境规范行政执法集中整治专项行动,突出“查有依据、罚有尺度、管有闭环”,以制度约束行为、以技术提升效率,形成“有案必查、无事不扰”的治理导向。

一是直面问题,以“减量提质”回应企业关切。

从数据看,1—11月江苏标准化执法检查87484次,同比下降28.13%;标准非现场执法检查23867次,占比接近三分之一。

检查次数下降并不等于监管放松,而是体现从“拼频次”转向“重精准”的方向调整:通过减少低效、重复的入企检查,把有限执法资源更多投入到问题线索核查、重点区域治理和高风险行业监管上,推动监管更聚焦、更有效。

二是聚焦原因,以制度化规则压缩自由裁量空间。

为解决“查什么、谁来查、怎么罚、如何管、怎样督”等关键环节的模糊地带,江苏初步形成“五个一”管理制度体系,包括具体措施、检查事项清单、执法事项目录、年度检查计划以及信息平台建设,并将目录、清单、计划向社会公开。

制度层面设置入企日常检查最高上限、两次检查最短间隔,明确“无审批不检查”等底线要求,意在以公开透明和程序约束,防止走过场、多头重复和趋利性执法,提升执法可预期性与规范性。

三是评估影响,以“非现场、低介入”降低扰企成本、提升发现率。

传统现场执法受人员、时间、地域限制,覆盖面不足,且容易出现“人到现场才发现问题”的滞后性。

江苏顺应信息化发展趋势,推进以非现场执法为主导的模式:建立23万家工业企业“一企一档”,实现重点排污单位在线监控数据100%联网,并开发八大类80个多源融合分析模型,为线索筛查、异常识别和执法取证提供支撑。

截至11月底,全省标准非现场执法检查占比达27.28%,同比提高10.65%。

这既减轻企业迎检负担,也有助于将监管触角延伸到以往难以覆盖的时段和点位,提高问题发现的及时性与准确性。

四是强化对策,推动执法“既有力度也有温度”。

优化营商环境需要稳定、公平、透明的法治预期。

江苏一方面扩大生态环境监督执法正面清单,落实现场免检、管控豁免、绿色金融等正向激励措施,截至今年三季度纳入正面清单企业5634家;另一方面统一执法标准和尺度,规范裁量权运用,对主动整改、消除或减轻危害后果等情形依法从轻或减轻处罚,对符合轻微违法不予处罚规定的依法不予处罚。

1—11月累计办理从轻处罚案件1084件、不予处罚案件979件,体现分类施策、过罚相当的治理取向。

与此同时,对关乎生态安全和民生健康的重点领域保持高压,围绕长江、太湖、大运河、饮用水源地保护、重污染天气应对等重点任务,坚持违法必究。

1—11月生态环境、公安部门合力侦办污染环境犯罪案件139件,抓获犯罪嫌疑人518人,释放“严”的明确信号。

五是展望前景,从“人防为主”向“技防优先”加速转型。

江苏提出进一步运用大数据监管、信用监管、“互联网+监管”等新型方式,大力推行非现场执法,推动执法监管向智能化、无感化、精准化提升,并实现三方面转变:由“人防为主”向“技防优先”、由“现场检查”向“无感执法”、由“事后惩戒”向“全程防控”。

可以预期,随着数据质量、模型能力和信息平台互联互通水平提升,执法将更强调风险预警、过程监管和闭环整改,形成“线索发现—核查处置—整改复核—长效治理”的全链条机制。

与此同时,如何确保算法模型可解释、数据使用合规、跨部门协同高效,以及如何在减扰企与强监管之间保持平衡,也将成为下一阶段提升治理能力的关键课题。

江苏省生态环保执法的这次创新实践表明,严格的环保监管与优化营商环境并非对立关系,而是可以通过科学的制度设计和技术创新实现有机统一。

减少不必要的行政干扰,不是降低环保标准,而是提高执法效能;用好激励手段,不是放纵违法行为,而是引导企业主动履行环保责任。

这种"宽严相济、法理相融"的执法理念,既保护了企业的合法权益,也维护了生态环境的安全,体现了新时代生态文明建设与高质量发展相统一的要求,值得各地借鉴推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