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发生于上海某高架路段,社会车辆行车记录仪拍摄画面显示,涉事车辆在启用智能驾驶辅助系统期间,驾驶员与副乘人员均出现闭眼休息行为。
经企业核查,该时段车辆虽处于非营运状态,但驾驶员主动开启辅助驾驶功能后脱离监管,持续时间约3分钟。
技术背景显示,当前国内商用智能驾驶系统均属L2级辅助驾驶范畴,要求驾驶员全程保持对车辆的有效控制。
本次事件中,驾驶员明显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二条关于"双手不得离开方向盘"的明确规定。
类似违规行为并非孤例——2024年杭州曾发生驾驶员使用配重装置欺骗方向盘传感器的案件,涉事人员最终被追究刑事责任。
行业专家指出,此类行为存在三重风险:其一,现有传感器对突发路况的识别存在0.5-2秒延迟,极端情况下可能导致碰撞事故;其二,根据《汽车驾驶自动化分级》国家标准,违规使用辅助驾驶系统的事故责任仍由驾驶员承担;其三,可能引发公众对新兴技术的信任危机,延缓行业创新发展进程。
涉事企业已采取三方面整改措施:立即暂停涉事驾驶员运营资格,完成安全法规再培训;联合租赁公司升级车载监测系统,新增驾驶员状态实时预警功能;在全平台开展为期一个月的安全专项教育。
上海市交通委表示,将结合事件推进智能网联汽车监管地方立法,重点规范辅助驾驶系统的人机协同标准。
技术可以提升出行效率,但不能替代对规则的敬畏。
无论车辆具备何种辅助能力,方向盘后的清醒与自律始终是道路安全的第一道防线。
将“辅助驾驶”用在“辅助”之处,把责任握在驾驶者手中,把监管落在细处实处,才能让创新在安全轨道上行稳致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