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监管部门在事先告知书中认定,立方数科2021年至2023年披露的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主要表现为以不符合会计准则的方式确认收入、虚增业绩:一是代理业务采用“总额法”核算,但在转让标的前并未取得对商品的控制权,也不承担主要责任、存货风险及定价权;二是以提供资金、获取利差为目的开展所谓购销业务——实质为融资性贸易——不应确认营业收入与营业成本;三是个别业务缺乏商业实质,通过合同与资金流转形成闭环,属于虚假贸易;上述行为导致公司财务信息失真,其中2021年、2022年虚假记载营业收入合计591,582,002.31元,占两年披露营收合计的50.91%。
立方数科案件再次表明,资本市场的健康运行离不开严格的信息披露要求和有力的监管执法。财务造假或许能在短期内“做高”业绩,但结果往往是监管重罚、信誉受损,代价远超收益。对上市公司、国有企业以及涉及供应链融资的有关机构来说,这是一记警钟:守住合规底线、兑现诚信承诺,才能在市场中稳健前行,实现可持续发展。监管部门持续加码执法也传递出明确信号——维护市场秩序、保护投资者权益的态度不会动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