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城阳以320平方米法治文化涂鸦墙为支点探索乡村普法新路径

问题:传统普法“看得见、记不住”,基层需要更有效的传播方式 在不少乡村地区,普法宣传长期依赖横幅标语、宣传栏和集中讲座,覆盖面不低,但停留时间短、互动性弱,群众常出现“看过却难记、听过但难用”的情况。随着乡村旅游和休闲消费升温,村庄公共空间的功能从“通行与聚集”延伸到“体验与传播”。如何在不增加群众负担的前提下,让法律知识实现“随处可学、随时可用”,成为基层治理中需要回应的现实问题。 原因:将法治表达嵌入乡土文化与文旅场景,是提升触达率的关键 城阳区上山色峪村乡村旅游吸引力较强:春季樱桃活动、夏季蜂业科普、秋季露营观星、冬季冰雪体验等业态相对完善,人流也带来更多传播场景。当地司法行政部门没有另起一套“法治工程”,而是把法治内容转化为更直观、可理解的故事化表达,嵌入村庄既有的生态与产业符号中:樱桃、蜜蜂、山路与步道成为信息载体,宪法精神、民法典条款、村居自治规范通过图形、漫画和提示语呈现,减少生硬灌输,提升“顺带学习”的可能性。 影响:从“一面墙”延伸为“三条线”,推动普法与治理、文旅同频共振 一是以涂鸦墙提升“第一眼传播力”。沿山体铺展的法治文化墙以跳色字母、线条与乡土图案构成画面,将宪法条文要点转化为可拼装的视觉符号;把民法典中与群众生活关联度高的内容,改编为家庭分配、邻里相处等情景漫画,让抽象法条对应具体生活事件,形成“看得懂、愿意看”的入口。 二是以法治公园增强“停留式学习”。公园展陈融入剪纸、年画等传统审美元素,一侧设置案例解读,一侧配以生活化提示,让群众在散步、健身等活动中自然完成信息接收,实现“走着学、聊着学”。这种“公共空间+普法内容”的方式,有助于把普法从阶段性活动变为日常陪伴。 三是以法治长廊补齐“碎片化时间”。在村口交通节点设置对联、提示牌,将纠纷调解指南、土地流转风险提示等高频事项做成简明提示,把候车等候、短暂停留变成可利用的学习窗口。针对乡村常见的邻里纠纷、宅基地与承包地权益、合同履约等问题提前提示风险,有助于减少矛盾积累、降低纠纷成本。 对策:构建可复制的运行机制,避免“一次性景观”变成“长期性工程” 实践表明,法治文化建设不仅要“好看”,更要“常新、常管、常用”。城阳区在推进过程中探索形成分工清晰的运维机制:通过购买原创作品版权,解决内容合规与持续使用问题;由村集体负责日常维护与环境管理;司法行政部门根据普法重点与基层治理需求定期更新内容,并引入群众反馈机制,让村民既是参与者也是监督者。同时,将法治宣传与村规民约完善、矛盾纠纷调解、网格化治理等工作衔接,推动“看得见的法治文化”转化为“用得上的法治能力”。 前景:以文旅流量带动法治增量,让乡村振兴拥有更稳固的制度支撑 从先期的书院村法治公园到上山色峪村“法治涂鸦墙+公园+长廊”的组合,当地正在形成可推广的基层普法路径:以乡土文化为底色、以群众体验为导向、以常态更新为保障。下一步,若更与数字化传播联动,如在展陈点位设置二维码,指向权威解读与咨询渠道,或围绕土地流转、婚姻家庭、劳动用工、旅游消费等主题滚动更新,将更利于实现“线上可查、线下可见、遇事能用”。在乡村文旅持续发展背景下,把普法嵌入公共空间和旅游动线,既能提升游客文明法治素养,也能为村庄治理、产业发展与权益保护提供更稳定的规则环境。

从一面墙到一座村,从一处美到一片美,“法治樱桃山”的实践呈现了法治建设与乡村振兴的深度结合;当抽象法条以更可感的方式走进日常生活,普法才能在基层真正落地。此探索不仅拓展了普法的表达路径,也为新时代乡村治理提供了可参考的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