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和交通运输部联手搭建水上纠纷解决的新平台。为了落实党中央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的要求,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王淑梅介绍,这项工作源于对基层成功做法的总结。2025年,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张军在调研南京试点时,看到了融合海事司法和行政监管的模式,肯定了其效果,并要求推广这种经验。 到了2025年底,全国已经建起60多家水上“一站式”解纷中心,覆盖了沿海、长江等水域。《意见》的核心就是把海事法院和海事系统连在一起,还把人社部门、司法行政部门、行业协会和社会组织也拉进来,打造一个行政调解、司法保障、社会支持共同参与的体系。 针对水上矛盾纠纷复杂、专业度高、涉外因素多、处置时效紧迫等问题,传统方法有时会因为环节多、周期长、专业资源分散而跟不上需求。这次两部门联合发布的《意见》,就是为了打破部门壁垒,把监管资源、司法资源和社会调解资源优化配置起来。 为了提升整体效能,《意见》布置了六项任务:一是源头预防,通过普法走访消除隐患;二是调解优先,把多数纠纷化解在诉前;三是提升效率,加强培训和信用约束;四是优化布局,让群众少跑路;五是信息互通,共享数据支持调查;六是培养人才。 为了确保落实,《意见》还提出四项要求:坚持党的领导、建立沟通机制、健全评价机制、加大宣传力度。这是法治中国建设在水域的具体深化,也是践行以人民为中心思想的举措。通过整合资源把矛盾纠纷化解从终端向前端延伸,不仅能保障航运安全畅通和产业健康发展,也为社会治理提供了水上样本。随着《意见》的实施,一个更高效便捷公平的水上法治环境有望形成,为我国从航运大国走向强国提供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