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年头,不少人打着婚恋的旗号要钱,被法院给依法驳回了。法院把这类赠与行为的法律界限说得很清楚。婚恋观念变了,交往方式也多了,关于财物的纠纷就跟着多了起来。浙江省衢州市衢江区人民法院最近判了个案子,给这种纠纷提供了明确的裁判标准。双方在社交媒体上认识后谈恋爱,交往期间,一方以结婚为名向另一方要钱,累计要了5万多块。后来关系破裂,给钱的要求还钱,收钱的说这是自愿送的,双方就吵起来了。法院觉得这钱的性质是关键。根据民法典规定,禁止借婚姻索要财物,这是为了维护婚姻自由,不让婚姻变成金钱交易。在现实中,怎么分清楚“以结婚为条件给钱”和“恋爱中随便送的礼物”,得看具体情况。调查发现,这次给钱有明显特征:时间集中在谈婚论嫁时;原因大多是为了筹备婚事;收钱的人还说过“再给钱才能领证”。这些证据串在一起,说明给钱就是为了结婚,不是单纯表达感情。法律专家说,传统彩礼和借婚姻要钱不一样。彩礼是民间习俗,合理范围内表达诚意;后者是把婚姻当买卖,违背了自由原则。这次收钱的人用不断增加的钱财要求作为结婚前提,超出了正常交往范围。这种案子多起来是有原因的:一部分适婚群体压力大,容易冲动做决定;社交媒体让恋爱门槛变低了,但风险也增加了;还有些人利用别人想结婚的心理占便宜,破坏了市场诚信。法院判决收钱的人还钱有多重好处:维护了法律禁止借婚要钱的精神;保护了当事人的财产权益;划清了交往中的诚信底线;还引导社会形成健康的婚恋观。 从实务来看,审理这种案子要注意几点:准确看出给钱的真实意图,分清是有条件还是无条件送的;合理分配举证责任,多看看交往过程、聊天记录、当地习俗等;平衡保护双方权益,既反对敛财也要尊重正常馈赠。有意思的是,各地法院最近都在出指引。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有个典型案例讲,为了结婚给的大钱没结成婚得酌情退回去。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提到恋爱期间转的“520”、“1314”这些特殊数字一般被认为是示爱的礼物不用退。这些做法积累了统一标准的经验。 以后随着民法典深入落实和实践多起来,处理这种纠纷会更规范精细。相关部门可以多发典型案例、多宣传法律知识;婚恋平台也得加强引导提示风险。只有大家一起努力,才能建立起诚信健康的婚恋环境。 婚姻应该是情感的结合而不是买卖交易。这个判决不光帮当事人维护了权利,还传达了清楚的价值观:法律保护真心的感情结合,但绝不能让婚姻变成敛财工具。物质生活再好我们也得珍惜感情的本质让婚姻回到爱的本来样子让诚信成为做人的基石这就是司法裁判对价值观的引导对构建和谐家庭很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