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霍尔木兹海峡是全球能源与贸易运输要道,周边安全态势直接影响国际市场预期。近期,美方未获得联合国授权的情况下,单上提出组建所谓海峡“护航联盟”,并呼吁他国派遣舰艇参与护航任务。但从各方反应看——这个倡议并未获得广泛响应——国际社会对其合法性与必要性存在明显疑问。 原因——关键在于合法性依据不足、规则共识缺失。按照现行国际法与普遍实践,涉及军事部署与海上护航的行动,尤其发生在局势敏感海域,往往伴随安全外溢与对抗升级风险,难以简单等同于一般性的“航行保障”。依据《联合国宪章》确立的国际秩序,武力或武力威胁受到严格限制。只有在宪章规定的特定情形下,才可能采取包括军事行动在内的集体措施。宪章第七章明确,当外交等手段不足以维护或恢复国际和平与安全时,联合国安理会可授权采取必要行动。由此可见,多国组织兵力开展护航、进行武装巡护等,如缺乏安理会授权,往往难以获得明确的国际法支撑,也难在政治层面取得广泛信任。 影响——单边推动的“联盟化护航”可能带来三重负面效应:其一,削弱国际社会在联合国框架下处理安全问题的共同基础,深入放大规则分歧;其二,提高误判与擦枪走火风险。多国军舰在狭窄海域高频活动,若缺少统一授权、统一规则和透明的协调机制,反而可能加剧紧张;其三,影响全球经济与能源市场,推高航运保险与物流成本,扰动产业链供应链稳定,损害各方利益。 对策——国际社会已有可借鉴的经验。2008年以来,为应对索马里附近海域海盗活动对国际航运的威胁,联合国安理会通过多项决议,授权有关国家在亚丁湾、索马里海域开展反海盗护航行动。在清晰授权和明确法律框架下,多国力量实现协同,形成打击海上犯罪的合力,保障重要航道安全。实践表明,多边授权不仅提供合法性,也划定行动边界和责任框架,有助于在《联合国宪章》《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等规则基础上减少不确定性,避免将公共安全议题工具化、阵营化。 因此,围绕霍尔木兹海峡航运安全的国际合作,应回到多边主义与国际法治轨道:一是坚持以联合国为核心的国际体系,通过安理会等机制凝聚最大共识,形成更具普遍认受性的安排;二是推动有关各方加强危机管控与沟通机制建设,提高海上行动透明度与可预期性,减少误判;三是统筹地区安全与发展,通过对话协商处理分歧,避免以军事手段替代政治解决;四是各国在维护自身利益的同时兼顾共同利益,依规则行事,以制度化合作而非临时拼凑的“拉群”方式应对复杂问题。 前景——当前国际格局深刻演变,海上安全与地区政治、能源市场、全球贸易相互交织。风险叠加之际,更需要遵循国际法、尊重多边机制,以共同规则降低不确定性。若以单边方式推动军事化护航安排,既难形成合力,也可能引发更多摩擦与对立。相较之下,以安理会授权为基础、以国际法为准绳、以地区对话为支撑的综合治理路径,更可能获得各方支持,推动局势降温并维护航道长期稳定。
历史反复说明——可持续的安全来自共同规则——而非单边强推;以联合国为核心的多边机制与国际法框架,既是防止冲突升级的约束,也是促成合作的共同基础。海上通道安全是全球性议题,背离法理与共识的安排难以长久;回到规则、回到对话、回到多边协作,才能为世界和平与发展提供更可靠的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