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节刚过,为了让老百姓能过个安全年,四川绵阳公安最近开始查烟花爆竹。2月10日,记者从四川绵阳市公安局那里听说,为了防着出意外、保住大家的命和财产,他们把“打非治违”行动搞得特别深入。只要是私下造、卖、运、存烟花爆竹,或者用危险办法放烟花,都被列为打击对象。这次还专门曝光了5个坏典型,把违法成本给讲透了。 先说第一件事,2025年10月,盐亭县公安局在一个废弃的房子里抓到了一个做爆竹的窝点。民警当场就查获了自制的爆竹19万枚,做这些事儿的李某某现在已经被抓进看守所了,等检察院审查完估计就得坐牢。 第二件事发生在2026年1月,三台县公安局逮住了谢某某、王某某、冯某某这3个人。他们连个批发或者零售的许可证都没拿,就在一个不安全的房子里存烟花,还到处去卖,赚了不少黑心钱。这3名嫌疑人现在也都被抓了。 第三起案子同样是在2026年1月发生在北川县。公安局查到了一个藏烟花的地方,查获了600箱东西。做这个的何某某不仅没证,还在微信上卖烟花。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三十六条,他因为非法买卖和储存危险物质被拘留了。 第四起案子也是1月的事儿,安州区公安分局在一个仓库里查获了778箱烟花爆竹。做这个的刘某是个个体户,他的零售许可证早就过期了,可他还租了个不安全的地方存放烟花。这次他也因为同样的原因被拘留了。 最后一件事也是1月份发生的,景某某和胡某某开着车运了39箱烟花爆竹。他俩没办任何证就上路了。警方同样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三十六条对他们进行了行政拘留。 绵阳公安提醒大伙儿:烟花爆竹属于危险品,国家管得很严。没有许可就不能干那些买卖、储存、运输、燃放的事儿。谁要是敢违法犯罪,一定会被严惩。大家要记得去正规店买烟花,也要听当地的规定到底是禁放还是限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