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乳腺癌与宫颈癌是威胁妇女健康的两类高发恶性肿瘤,治疗周期长、费用负担重,容易对困难家庭形成“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冲击;为缓解低收入患病妇女的现实压力、提升基本医疗保障的托底效能,2026年低收入妇女“两癌”救助申报工作已正式启动,涉及的申报与审核安排同步明确。 原因——从公共卫生治理角度看,“两癌”防治需要“筛查—诊疗—救助—随访”全链条支撑。对低收入群体而言,早诊早治受制于经济承受能力、信息可及性以及就医路径选择等因素,部分患者确诊后仍面临自付比例高、生活照护缺口大等困难。持续实施救助项目,有助于在医疗保障体系之外形成补充性支持,深入压实基层妇联与民政、卫健、医保等部门的协同责任,提升救助资源的精准投放效率。 影响——本次申报工作在对象识别、病种界定和材料规范上提出更清晰要求,体现出“精准救助、规范管理、应救尽救”的政策导向。一方面,申报对象锁定为截至2026年4月24日前,经民政部门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信息平台认定的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特困人员、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成员;另一方面,病种标准明确为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确诊的宫颈浸润癌ⅡB期及以上或乳腺浸润癌。对符合条件并经审核确定的救助对象,将给予每人一次性1万元救助。该安排既强调救助资金使用的规范性,也有利于把有限资金更多覆盖到最困难、最急需的群体。 对策——为确保申报便捷顺畅、审核严谨有序,相关流程采取“个人申请、基层受理、逐级汇总、部门联审”的路径:符合条件者在自愿基础上,向户籍所在地村(社区)、镇(街道)妇联提出申请,按要求如实完整填写个人申报表并提交证明材料;镇(街道)妇联汇总后上报市级妇联;市级妇联会同民政、卫生健康、医保等部门,对病种病情与家庭经济状况开展核查,完善相关盖章手续后逐级上报。申报材料包括个人申报表、低收入证明及支撑材料、规定时间范围内的诊断证明与住院病案首页、身份证及户口簿复印件等,资料须按要求提供纸质版一式三份并加盖相关单位公章。同时,受理环节强调对患病妇女信息严格保密,防止个人隐私泄露与信息滥用,维护困难群体合法权益。 需要注意的是,救助坚持“对象精准、避免重复”原则:不符合救助病种范围的无需报送;已获得过“两癌”救助的,不再重复救助;符合病种的申报对象可先入库,但入库不等同于当期救助资格,仍需经过审核与统筹安排。这些规定有助于减少重复申报与资源挤占,提高救助资金的公平性与可持续性。 前景——从长远看,“两癌”救助与筛查随访、健康教育相互衔接,将进一步推动妇女健康服务从“事后救助”向“预防为主、早诊早治、综合保障”延伸。下一步,基层可在规范审核基础上,加强对困难群体的政策宣传与就医引导,推动筛查覆盖面提升;同时强化部门数据共享与动态监测,提升识别准确度和办理时效。通过社会救助、医疗保障、公益支持等多渠道协同发力,有望逐步降低困难家庭因重大疾病带来的脆弱性风险,促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在妇女健康领域落到实处。
"两癌"救助项目说明了我国社会保障从兜底"向"发展"的转变。在打通健康扶贫"最后一公里"的过程中,不仅改变了无数家庭的生活,更践行了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构建更加公平、可持续的医疗保障体系,仍需社会各界共同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