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把全域禁放红线划得明明白白,准备好好整治岁末年初的烟花爆竹乱象。

济南把全域禁放红线划得明明白白,准备好好整治岁末年初的烟花爆竹乱象。最近,山东省济南市接连出台了不少政策,历城区、莱芜区和平阴县这些区县都拿出了具体的禁放区域,再配上严格的执法和宣传,把管控网络铺得严严实实。这既是照章办事的常规管理,也是为了冬天防污染、保安全做的重要安排。看政策内容,济南市是以绕城高速当基准线的,把高速内的地界都给圈进去禁放,还把机关单位、文物景点、车站这些地方也给列进了不能放的名单里。这就有点像“分区域管理加上重点盯梢”的思路。比如历城区是把绕城高速里头的路全给禁了,还在高速边上实行“内禁外规范”;莱芜区是靠画道道、描河流把城区的环线给精准定下来;平阴县就用国道作界线来设禁区,这么一来覆盖面就更大了。多区县的政策在空间上接得上茬,形成了大家都跟着一个标准走的管控局面。这轮管控升级是有几个现实的原因才这么做的。一是安全这根弦绷得太紧了。烟花爆竹这东西本来就是易燃易爆的危险品,从生产到储存、运输再到放,哪个环节都不安全,国内这几年因为这个出的事故不少,地方政府觉得得把整条产业链管严实了才行。二是环境治理的需求很迫切。冬天空气不容易扩散,一放烟花爆竹就会马上让PM2.5和二氧化硫这些污染物浓度蹿上去,影响咱空气质量的改善进程。三是大家的安全意识变高了。现在城市里人挤人越来越多了,住法也变了样儿,随便乱放炮容易引起火灾、伤人还有邻居吵架的事儿,大伙儿现在都嚷嚷着要加强公共安全管理。从法律上讲,咱们国家关于烟花爆竹的管理制度其实已经挺健全了。《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规定生产经营运输这些都得有许可证;《治安管理处罚法》对非法制造储存这些行为都有拘留罚款的处罚;《刑法》里对重大责任事故也是明确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济南的地方法规在这上面又做了细化,给执法的人提供了具体依据。听说最近当地公安部门专门搞了整治行动,依法查了好几起非法存货卖货的案子,这也算是给法治立了个规矩。长远来看,烟花爆竹的管理不光是过个年那么简单,还能看出城市治理现代化和生态文明建设是怎么回事儿。一方面政策实施得兼顾文化传统和公共安全,得通过宣传教育让大伙自觉遵守规矩,还得摸索电子烟花或者集中燃放点这种替代的法子来满足大家精神上的需求;另一方面还得继续把“政府牵头、部门配合、大家参与”的共治机制建起来,用科技手段把监测和执法的效率提上去,让安全管理变得更精细更智能。从一开始的“限放”到后来的“禁放”,再从局部试点变成全辖区覆盖,烟花爆竹管控政策的发展变化其实反映了我国城市化过程中公共治理理念是怎么一步步深化的。在传统习俗和现代文明、个人情感和公共责任之间找平衡点,既需要靠法律来规范和执行到位,也离不开大家对这事达成共识并且参与进来。济南这次系统地推进禁放工作,不光是为了过年的时候把安全和环境的防线守牢了,还给别的城市提供了一份既有实际针对性又有制度前瞻性的治理参考。往后日子里怎么在调整中实现安全、环保、文化这些目标的一起好起来?这恐怕还是各地要继续琢磨的重要课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