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河南省周口市淮阳区联合调查组公布的一则通报引发社会广泛讨论。
经查,淮阳人民中学在2023年2月至2024年7月期间,通过与餐饮服务企业签订"每日餐费20元中返还3元"的违规协议,累计截留学生餐费达410.565万元。
这笔款项中,大部分被用于发放教师补课补助及考试绩效,14.7万元用于校园基础设施维护,另有8万元被餐厅管理人员非法侵占,0.7万元滞留在校长个人账户。
深入调查显示,此次事件源于学校与河南德馨餐饮管理有限公司签订的委托经营合同。
合同约定校方按营业额4.5%收取管理费,但实际执行中演变为赤裸裸的利益输送。
值得注意的是,该问题是由餐饮承包商在合作后期主动举报才得以曝光,举报金额较最终查实数额少了近80万元,反映出问题隐蔽性之强。
教育专家指出,此类行为严重违反财政部、教育部2022年修订的《中小学校财务制度》。
该制度明确规定,中小学校食堂必须坚持公益性和非营利性原则。
淮阳中学的做法不仅直接损害学生权益,更破坏了教育系统的公信力。
从更深层次看,暴露出基层教育系统在经费监管、权力制约方面存在制度性缺陷。
此次问责涉及14名责任人,涵盖政府分管领导、教育主管部门和学校管理人员,其中2人被免职,1人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调查。
这种"一案双查"的追责方式,体现了当地整治教育领域不正之风的决心。
但业内观察人士认为,仅靠事后追责难以根治问题,必须建立常态化的预防机制。
针对暴露出的监管漏洞,教育系统应当从三方面着手改进:首先,推行"阳光食堂"工程,强制要求学校公示餐费收支明细,引入家长委员会监督机制;其次,教育主管部门需将食堂管理纳入常规审计范围,建立"双随机"检查制度;最后,完善举报奖励和保护机制,鼓励内部人员依法监督。
据悉,河南省教育厅已部署开展全省中小学食堂专项治理行动。
追责问责是底线,更应成为起点。
学生餐费不是可随意调配的“资金池”,更不应成为补贴缺口的替代来源。
以公开促规范、以制度堵漏洞、以监督强执行,才能让校园餐回归公益属性,让家长放心、学生受益,也让教育治理的公信力在一件件具体事务中不断累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