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中生掰手腕时晕倒法院驳回其诉讼请求

广东广播电视台在2月8日公布了一则新闻,说江苏无锡一个初中生在和同学掰手腕时受伤了。具体来说,无锡某中学的小冯和大刘是初三的同学,他俩在课间休息时应约掰手腕,结果小冯的手腕骨折晕倒了。后来,小冯的家长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大刘一方赔偿。这起案件最后在法院审理下得到了判决结果。 法院认为掰手腕对抗性强,有胳膊骨折或者肌肉损伤的风险,而且事发时两个人都已经满15岁了,有足够的能力预见可能发生的危险。所以说,小冯接受了这个邀请,属于自甘风险行为。 审理过程中,小冯方面对于事情经过的陈述前后不一致,他们申请出庭作证的同学小杨也拒绝提供帮助。这样一来,无法证明大刘一方对损害的发生存在故意或者重大过失。因此法院最终决定驳回小冯方面所有的诉讼请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