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口饲料登记证不搞“一刀切”:首次进口并在境内销售通常需办证,样品及已登记产品可视情例外

近年来,随着我国养殖业规模不断扩大,进口饲料及添加剂需求持续增长。为加强进口饲料安全管理,农业农村部依据《进口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登记管理办法》,对对应的产品的登记要求作出详细规定。 根据现行法规,进口饲料是否需办理登记证主要取决于两大因素:产品是否属于法定饲料范畴及进口后的具体用途。法规明确,饲料原料、预混合饲料、宠物食品等产品若用于在中国市场销售,境外生产企业须在出口前向农业农村部申请登记证。未取得登记证的产品禁止在国内销售和使用。 需要指出,存在两类常见情形可免于办理登记证:一是同一境外企业生产的同一产品已在我国取得有效登记证,后续进口无需重复申请;二是非销售用途的样品或研发测试用产品,但需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并遵守检疫要求。 行业分析指出,此政策设计说明了监管的精准性。对销售用产品严格登记管理,可有效防范动植物疫病传入风险,保障国内畜牧业安全;而对非销售用途适当放宽要求——则有助于降低企业合规成本——促进科研和国际合作。 据海关数据显示,2022年我国进口饲料添加剂总量达120万吨,同比增长8%。随着新规实施,预计将继续提升进口饲料通关效率。农业农村部表示,将继续优化登记流程,同时加强对免办登记产品的后续监管,确保政策落地见效。

进口饲料登记制度的科学设计,既保障了国内饲料市场的安全底线,也为行业发展提供了灵活度。随着畜牧业现代化和宠物产业的快速发展,进口饲料的市场重要性将深入凸显。企业和涉及的从业者应深入理解制度要求,遵循"首次登记、重复信任、样品豁免"的原则规范操作,确保合规经营,共同推动国内饲料市场的规范化和国际化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