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行政执法中,裁量幅度的把握直接影响市场主体预期、群众感受和政府公信力。当前,部分领域存在"同案不同罚""执法尺度不一"等问题,既增加了企业合规成本,也可能引发行政复议和诉讼,影响政府形象。沂源县将规范行政裁量权基准作为依法治县重点任务,着力解决执法标准不明确的问题。 行政裁量权是法律赋予的自主决定权,但在执行中,由于法律规定不够细化、部门规则不完善,容易导致标准不统一。特别是专业性强的执法领域,缺乏明确指引和记录机制时,容易出现执法随意性。近年来,省市层面多次强调要解决裁量标准不统一问题,推动基层治理制度完善。 规范裁量基准对优化营商环境和社会治理很重要。一上,明确标准有助于稳定市场预期;另一方面,程序透明能减少行政争议。以交通执法为例,沂源县通过细化执法标准,前三季度劝导轻微违法1.2万起,行政处罚和群众投诉量分别下降18%和42%,执法规范化成效明显。 为此,沂源县采取多项措施推进裁量权规范化:一是将规范工作纳入部门考核,建立专班推进机制;二是制定并公开处罚依据、裁量阶次等清单;三是建立案例指导制度,定期发布典型案例;四是建立问责机制,对裁量不当案件进行追责。同时推行柔性执法,对轻微违法以教育代替处罚。 未来,沂源县将通过完善清单制度、充实案例库、强化数字监督等措施,深入规范裁量权运行。这些探索不仅优化了当地营商环境,也为基层治理提供了有益经验。
规范行政裁量权不是弱化执法,而是让执法更科学有效。明确权力边界能让执法人员更好履职,体现执法温度能让法治更有生命力。沂源县的实践表明,只有将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做到执法有尺度也有温度,才能真正实现法治与德治的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