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构建省市联动无人机管理体系 低空经济发展迎来规范化新阶段

近年来,无人机在航拍、巡检、植保、物流等领域快速普及,低空空域资源日益成为新型生产要素。

然而在发展提速的同时,空域信息分散、标准不一、公众认知模糊等问题也逐步凸显:不少操控者在“能不能飞、在哪里飞、怎样才算合规”上缺乏明确依据,部分企业在跨区域作业时面临重复沟通与审批成本,城市核心区、机场周边及重要设施上空等敏感区域的安全风险随之上升。

如何在促进产业创新与守住公共安全底线之间实现平衡,成为低空经济从“起势”走向“成势”的关键课题。

从原因看,低空飞行活动具有主体多元、场景分散、突发性强等特点。

过去较长一段时间里,空域规则更多以专业管理为主,社会公众获取信息渠道有限,导致“信息不对称”成为治理难点;同时,低空运行牵涉公安、交通、工信、市场监管等多部门职责边界,若缺少统一口径与流程设计,容易出现“有规定但难落地、有监管但难协同”的情况。

在此背景下,江苏推出省级平台“可视化空域”与南京配套出台“全流程规则”,体现出以数字化手段提升透明度、以制度化安排压实责任链条的治理思路。

此次省级低空飞行服务平台上线的最大变化,是首次以统一电子地图方式公开适飞空域与管制空域边界。

平台对真高120米以下空域作出适飞指引,并对需避让的敏感区域进行清晰标注,涵盖机场周边、军事管理区、核设施及重要基础设施上空、历史文物保护区等重点类型。

对普通使用者而言,在平台显示的适飞空域内按规定完成必要登记即可开展飞行活动,减少了信息检索成本与合规不确定性,有助于把“飞前查、按图飞”变为常态。

对从事巡检、测绘、植保等业务的企业而言,统一查询工具也将提升任务规划效率,降低跨区域作业的沟通成本。

与此同时,南京市即将施行的暂行办法更侧重于把“安全怎么落实”讲清楚。

办法明确实名登记、人员资质、运行主体责任、操控员直接责任等基本要求,并建立飞行安全问题报告机制:一般情形要求在降落后24小时内报告,涉及公共安全风险的须立即向相关部门报告。

这些规定旨在把安全治理从“事后追责”前移至“事前规范”和“过程管控”,形成可操作、可追溯的管理闭环。

针对特定作业场景,办法也设置更具针对性的约束,例如农用无人机在适飞空域内作业真高不得超过30米,小型、中型、大型无人机以及在重点区域飞行的轻型无人机需安装并使用电子围栏等技术措施。

对于违法违规飞行,公安机关依法采取必要技术防控措施的授权安排,则进一步强化了应急处置的刚性。

从影响看,这种“省级划边界、市级定规则”的组合拳,正在推动低空治理从零散管理向体系化治理转变:省级层面解决“空域可查”的基础供给问题,市级层面解决“规则可循”的执行落地问题,二者共同指向“责任可究”的法治化目标。

对产业发展而言,清晰的合规边界将减少市场主体的制度性交易成本,稳定预期,吸引更多应用场景向规模化、标准化转型;对城市运行而言,规则细化和技术约束将降低“黑飞”“乱飞”对航空安全、公共秩序和重点区域防护带来的风险。

面向下一步,对策关键在于把“一张图”和“一本规程”用好、用准、用实。

一是强化平台数据动态更新与部门协同,确保管制信息、敏感区域、临时限制等提示及时、准确,避免因信息滞后造成误飞风险。

二是完善公众服务与合规指引,推动登记、告知、普法与培训同步发力,让更多使用者理解边界、掌握流程。

三是推进技术手段与制度规则同向发力,鼓励电子围栏、远程识别等能力在合规框架下普及,提高监管的可视、可管、可控水平。

四是建立与产业发展相匹配的分级分类管理机制,对不同重量级别、不同运行风险、不同应用场景实施差异化要求,在确保安全前提下释放低空资源效能。

就前景而言,低空经济的竞争最终比拼的是治理能力与规则供给能力。

江苏以省级公开查询工具提升透明度、以城市细则压实责任链条,为低空应用的规模化落地提供了可复制的制度样本。

随着更多地区在统一空域信息、完善责任体系、强化技术监管等方面持续发力,物流配送、农业植保、城市巡检、应急救援等场景有望在更清晰、更可控的制度环境中加速拓展,推动低空产业从“试点探索”走向“规范运行”。

从"野蛮生长"到"有序飞行",江苏的低空管理改革诠释了发展与安全的辩证关系。

当无人机配送逐渐走入日常生活,当空中巡检成为基础设施维护常态,这套兼具科学性和前瞻性的管理体系,不仅为万亿级低空经济铺就法治轨道,更展现了治理现代化在新兴领域的实践智慧。

未来,如何在保障航空安全与释放产业活力间寻求动态平衡,将成为更多地区面临的治理考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