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禁渔成效显著但挑战犹存 多部门联合部署"一打两清两整治"强化源头治理

问题:长江重点水域常年禁渔实施以来,水生生物资源总体呈恢复态势——但受利益驱动影响——非法捕捞仍时有发生。一些地区违法行为呈团伙化、组织化、链条化特征,甚至出现潜水电捕鱼、遥控无人船布网打窝、借助无人机和夜视设备规避侦查等新手段。与之相伴的“捕、运、销”黑色链条更为隐蔽、流转更快,对禁渔秩序和资源修复带来现实压力。 原因:一是资源回升容易引发“可捕可卖”的错误预期,少数不法分子趁机牟利,使违法收益与违法成本之间出现可乘空间。二是跨区域流动作案、分工协作加大取证和追链难度,单一部门、单一地域执法容易被规避。三是部分水域存在监管薄弱点和技术短板,视频监控覆盖不均、智能识别预警能力不足,治理容易陷入“被动处置、事后追查”。四是终端市场、网具销售等环节如管控不严,容易为上游捕捞提供需求和工具支撑,助长违法活动滋生蔓延。 影响:从生态层面看,非法捕捞直接冲击鱼类繁殖和栖息环境,削弱禁渔修复成效,影响长江水生态系统稳定。就治理层面而言,团伙化、技术化违法行为一旦形成惯性,可能带来治安风险和监管成本上升,削弱政策公信力与群众获得感。从产业和民生角度看,禁渔的核心目标在于“休养生息、系统修复”。若非法链条回潮,不仅扰乱市场秩序,也会挤压合法经营空间,影响沿江地区生态产品价值实现,以及渔民转产转业政策的稳定预期。 对策:农业农村部表示,将把执法监管作为巩固禁渔成效的重要抓手,完善部门联动、区域协同、源头治理和社会监督的综合体系。其一,持续开展跨部门联合行动。农业农村部联合公安机关连续开展“春季护渔”“秋季护渔”区域会战,查处一批大案要案、打掉一批地下“捕运销”链条,形成震慑。下一步将会同公安部、市场监管总局等部署开展“一打两清两整治”执法行动:组织打击非法捕捞、销售长江野生鱼专项行动;清理禁用网具销售、清理禁捕水域残存网具;整治非法船舶、整治违规垂钓,推动全链条打击和全要素治理。其二,健全长效协作机制,压实属地责任。对问题多发水域,坚持暗查暗访与常态化联合执法并行,聚焦打击地下利益链条,压缩违法空间,防止反弹回潮。其三,以技术手段提升监管效能。推动有关省份和直辖市补齐短板,消除监控盲区,优化智能识别与预警算法,推动监管从“被动响应”向“精准预警”转变,提高发现、处置和取证能力。其四,完善群防群治格局。继续健全有奖举报制度,鼓励群众提供线索、参与监督;同时加强对垂钓爱好者等群体的引导,推动依法依规开展活动,共同维护禁渔秩序。 前景:长江十年禁渔是以流域系统治理推动生态修复的重要制度安排,既需要持续的执法震慑,也需要稳定的制度供给和精细化治理能力。随着资源恢复趋势延续,违法获利诱惑可能阶段性上升,治理将从“集中会战”逐步转向“常态严管”和“智能预防”。通过多部门协同打击、市场端同步治理、科技手段精准赋能以及社会参与持续扩围,有望进一步压缩非法捕捞生存空间,推动禁渔政策长期稳固落实,为长江水生生物多样性恢复与流域高质量发展夯实生态基础。

长江禁渔是一项长期系统工程,需要在执法、监管、科技和社会参与等形成合力。“一打两清两整治”等举措,表明了对非法捕捞问题的关注,也推动执法方式优化。从暗查暗访压缩违法空间,到优化算法提升预警能力,再到完善举报制度拓展社会监督,这些措施共同指向一个目标:让长江禁渔制度成为保护长江生态、维护水生资源的坚实防线。只有保持严格监管态势,提升治理能力,凝聚社会共识,才能确保长江十年禁渔行稳致远,为子孙后代留下一条生机盎然的长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