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行多措并举规范信贷市场 推动企业个人融资成本双下降

问题——名义利率走低,但“体感成本”仍偏高;近年来,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下行带动企业贷款利率处于较低水平,部分地区新发放企业贷款加权平均利率已降至历史低位。但不少企业和借款人反映实际负担并未同步减轻,原因于利息之外的费用仍可能在担保、评估、中介服务、合作平台增信等环节叠加——推高综合融资成本——削弱政策传导效果。个人信贷领域更突出:息费结构复杂、信息披露不足,一些合作机构以“服务费”名义变相加价等问题长期存在。 原因——融资链条拉长与收费规则不清带来套利空间。一上,部分银行与外部机构合作环节较多,收费主体分散,容易出现“名目多、贡献少”的服务收费;个别机构以咨询费、承诺费等形式收取缺乏真实服务支撑的费用,甚至存重复计费、隐形计费。另一上,第三方费用缺少统一标准和可比口径,借款人难以核算真实成本,也难以有效议价。互联网助贷快速发展后,平台增信、导流、技术服务等费用边界不清,若不纳入统一核算,容易形成监管盲区。 影响——侵蚀政策红利并增加实体与居民负担。中间费用上升会削弱利率下行对实体经济支持力度,增加企业资金周转压力,影响投资意愿和经营预期;对居民而言,综合成本偏高会挤压可支配收入并放大违约风险,不利于消费修复与金融稳定。更重要的是,息费不透明还可能造成定价扭曲,影响金融机构公平竞争和行业生态优化。 对策——企业端“治乱+明示”,个人端“穿透+分类”。围绕央行例会提出的“规范信贷市场经营行为、降低融资中间费用”要求,有关监管措施加快落地。 企业融资上,重点聚焦两条主线:一是强化收费约束,推动收费回归“质价相符”。2025年底,市场监管总局修订发布《商业银行收费行为执法指南》,深入明确虚构收费、强制收费、收息后另行收取承诺费等行为的禁止边界,监管审核也从“合同是否写明”转向“服务是否真实、对价是否合理”的实质判断。二是推进综合融资成本“可视化”。人民银行自2025年起黑龙江、吉林、上海等地开展明示企业贷款综合融资成本试点,要求放贷前形成成本清单,将利息及担保、评估、保险、中介服务等费用统一列示并折算为年化口径,让企业看清“明细账”,也为政策优惠是否有效传导提供核验依据。 在个人借贷上,制度安排更强调穿透式治理和分类管控。针对互联网助贷,《关于加强商业银行互联网助贷业务管理提升金融服务质效的通知》自2025年10月1日起实施,明确合作平台增信服务费应纳入借款人综合融资成本核算,并禁止平台直接向借款人收费,着力堵住隐形收费通道。针对不同放贷主体,监管实施差异化成本压降指引:引导消费金融公司将新增贷款综合成本逐步压降至20%以内;对小额贷款公司则通过《小额贷款公司综合融资成本管理工作指引》明确上限约束,要求新发放利率不超过24%,并引导在2027年底前将综合成本逐步压降至1年期LPR的4倍以内。同时,国家金融监管总局与人民银行于今年3月联合发布《个人贷款业务明示综合融资成本规定》,统一披露要求,将于8月施行,推动借款人对总成本“看得清”,压缩模糊收费空间。 前景——从“降利率”迈向“降总成本”,信贷生态将更重透明与合规。从各项举措看,监管重点正由单看名义利率,转向对利息与各类费用的全口径治理。下一阶段,随着明示清单、穿透核算、收费执法与助贷规范持续推进,融资成本下降的“最后一公里”有望进一步打通:企业融资成本更可比、更可谈;个人借贷更透明、更可控;金融机构也将加快从“拼规模”转向“拼服务与风控”。同时,监管仍需在统一口径、数据报送、跨部门协同执法等持续完善,防止费用转移、名目翻新等规避行为。

降低融资成本不能只盯利率,更要清理链条中的不合理收费与信息不透明;以规范经营为抓手、以明示综合成本为路径、以穿透监管为保障,信贷市场正走向更透明、更可预期的定价环境。让政策红利更顺畅传导至企业和居民端,既是稳增长、促消费的重要支撑,也是金融高质量发展需要夯实的制度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