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葛的父母经历了一番离婚风波,巩某作为母亲长期在外打工,和孩子见面机会少了,就去建湖法院颜单法庭申请探望权,要看看小葛;父亲葛某那边因为抚养费问题跟对方打起了官司。这两起案子其实是分不开的,都在问离婚后,父母照顾孩子和陪孩子的权利义务到底咋协调。 事情得从头说起,两年前离婚的时候,为了不折腾孩子,双方决定先别分居,就让巩某留在家看孩子。可是家里钱紧了,巩某一年前去外地打工了,离家越来越远,感情也就淡了。葛某一个人扛着带孩子的重担,心里越来越有气;巩某回不去家也挺难过。这种事儿要是没沟通好,矛盾肯定越来越大。 法官曹聪接手了这个案子后,没把这俩官司分开来办。他把两案合并审理了,还特意挑了周五下午调解,想着好让家人多聚聚。调解过程挺有意思,曹聪用了“三步工作法”。他先让双方回忆孩子小时候的点滴事儿,想办法唤起大家的共同感情;接着画了个几何图给双方看,讲清楚爸妈在孩子成长路上的作用;最后还拿出《民法典》的规定讲法理。 对于葛某要求每天接送的想法,法官觉得不现实,就从孩子身心健康的角度劝他改改这个要求,提倡建立“高质量陪伴”模式。至于抚养费那是必须给的钱,不能因为不让看孩子就赖账。整个过程曹聪都围着“到底怎么对孩子好”转。 这个案子的成功调解也给咱们国家的家事审判提供了个样板。最高人民法院说过要搞“修复式司法”,基层法院现在也在变着呢:以前光判案子现在改了管实质性解决问题;以前管个案现在关注整个家庭关系;以前光讲法律条文现在懂点情理。 建湖法院这事儿告诉我们:解决家事纠纷不光靠法条要准不准,还得有人文关怀去看看大家心里咋想。要是探望权和抚养费从对立变成互补的工具,家长们能把目光放在孩子身上法律才能真的守护好家庭温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