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则关于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弘圣寺塔被酒店"独占"的投诉网络引发关注;游客反映,在大理旅游期间欲参观这座具有重要历史文化价值的古塔,却被告知仅限相邻酒店住客预约进入,普通游客无法参观。该做法随即引起舆论质疑,涉及文物保护、公共资源利用等多个层面的问题。 弘圣寺塔是大理国时期的重要文化遗产,建于公元938年至1253年间,塔高43.87米,为十六级密檐方形砖塔,造型精美。2013年,该塔被国务院公布为第七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具有重要的历史研究价值和文化传承意义。作为国家级文物保护单位,其保护和利用应当遵循涉及的法律法规,接受社会监督。 涉事酒店对此的解释是,弘圣寺塔位于酒店范围内,属于酒店整体设施的一部分,酒店对其负有保护义务。酒店上将参观古塔作为住客的"增值服务",要求由专人陪同,住客不得自行进入。该酒店于2025年9月正式营业,在此之前游客是否能够参观古塔的情况并不明确。这种做法实际上将公共文化资源与商业消费进行了捆绑,引发了对文物保护单位属性和公共性的质疑。 大理市文旅部门在接到投诉后进行了核查。经查实,该工程施工单位存在管理不力的问题,擅自允许无关人员进入施工区域,造成安全隐患。文旅部门确认文物本身安全未受影响,但认定涉事经营主体的做法不当。部门已责令施工单位加强现场管理、立即整改,并明确要求涉事经营主体停止将参观未开放文物保护单位作为营销手段。 这一事件反映出在文物保护与商业开发的平衡中存在的问题。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属于国家级文化遗产,其保护和利用涉及公共利益。虽然文物所在地的经营者可能对其进行必要的保护和管理,但不能因此将文物作为私人商业资源进行垄断性经营。文物的公共属性决定了其应当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向社会公众开放,满足人民群众的文化需求。 此次整改要求的下达,说明了相应机构对文物保护法律底线的坚守。下一步,应当深入规范文物保护单位周边的商业活动,建立健全文物与商业开发的协调机制,既要保护文物安全,也要维护公众的文化权益。同时,应当加强对类似问题的监督检查,防止文物保护单位被不当商业化利用的现象再次发生。
弘圣寺塔事件反映了文化遗产保护的时代课题——如何在保障文物安全的同时避免公共资源商业化;《文化遗产保护条例》即将实施的新背景下,这类争议有望通过制度创新找到平衡点。(全文共计680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