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讲个故事给你听。有一位独居女子,名叫邓女士,她住在上海。她父母双亡,也没结婚,也没孩子,就是一个人。2月2号应该是她交房租的时候,她却一直联系不上。房东徐先生出门了一段时间,2月1号到10号都在外边出差,联系不到邓女士。等他回来了一看,邓女士昏倒在屋子里。徐先生赶紧叫救护车把她送到医院抢救。好在徐汇区民政局及时给她安排了临时监护责任,这个问题就解决了。 结果3月11日徐汇区人民法院做出决定,指定华泾镇印象旭辉居民委员会给邓女士当监护人。法院还发了一张临时监护人公证书给华泾镇印象旭辉居委会呢,就像发了张合法的“临时身份证”,这就把邓女士后续治疗和护理的经济保障给打通了。 以前邓女士的病情还不错,“能睁开眼睛”,“就是意识模糊”。她的个人存款里面有差不多600万元呢。 可是今天听到个不好的消息:3月19日凌晨2时47分,邓女士突发情况,抢救无效宣告死亡。记者后来查了一下她的信息,发现她是拆迁安置户来的。也一直没有买房,租房住。她的个人账户里还有将近600万元拆迁补偿款没动用呢。现在还在遗物里面找遗嘱呢。 如果没有遗嘱指定谁料理后事的话,作为指定监护人的华泾镇印象旭辉居委会会通过法院把这项工作交给民政部门去做。大家听听看这样的故事你觉得怎么样? 来源 | 新闻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