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肿瘤家族史”到底属不属于“遗传性疾病”?

最近,我跟大家说一个挺有意思的事儿,就是有个90后黄女士买了重疾险,结果得了肺癌去找保险公司要钱,可对方说她当时没把家族有肿瘤病史这事告诉他们,所以不给赔。黄女士这就把保险公司告到了北京金融法院。一审法院觉得,保险公司根本没对家族肿瘤史这块问清楚,所以不算黄女士没说实话。最后法院就判保险公司给黄女士赔50万元,把她之前交的6454元保费退回去,以后的保费也不用她再交了。 黄女士是在2022年8月买的这份重大疾病保险,保额有50万元。这合同上说得明明白白,一旦确诊大病就能豁免后续保费。谁知道到了2025年1月,她就不幸被查出了肺腺癌。按理说她该申请理赔了吧?结果保险公司又推三阻四。对方说得理直气壮,说黄女士的母亲和外婆都得过癌,她自己肯定清楚这风险,可当时居然隐瞒了这事儿。黄女士一听就急了,说自己当时就把亲属生病的情况都告诉销售员了,就是对方压根没问过家族史这一茬儿。双方扯皮扯皮扯到了法院。 这案子一审的时候法官判得挺清楚:“肿瘤家族史”到底属不属于“遗传性疾病”,保险公司没问清楚,那这就不能怪黄女士。现在二审下来,维持了原判。法官还特别强调说,近70%的人身保险纠纷都跟如实告知义务扯不清关系。现在互联网技术都渗透到保险里去了,核保理赔这些环节都变得复杂多了。 北京金融法院为了规范行业发展,特意搞了巡回审判和示范裁判。法官郝笛表示,在我国是“询问告知主义”,保险公司得问得具体明白才行。不能用模棱两可的词儿或者大帽子条款来吓唬人。要是出现歧义或者模糊不清的情况,就得按对消费者有利的那个意思来理解。 本案里保险公司就没直接问“肿瘤家族史”,只笼统地问了一下有没有“遗传性疾病”。不管从医学角度还是老百姓的认知来看,这都不能画等号。再加上销售员其实就是个保险经纪人,既然他接受了保险公司的委托去询问投保人,那黄女士告诉他的话就得算到保险公司头上。要是他不问或者不问清楚责任就在他。 所以二审最后还是维持原判:驳回上诉。这就说明法律规定得很明确:只要你没问具体的事儿,就算消费者没主动说也不怪人家。我们不能强求消费者去猜你到底想知道什么。这也是为了保护消费者利益嘛。 最后再提一下哈!这个案子可是SFC出品的哦!21世纪经济报道微信那边也统筹编辑了呢!张嘉钰、杨希、林汉垚他们可都参与了编辑视频这些活儿呢!感兴趣的朋友可以去关注一下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