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馆“打包费”被罚千元

安徽芜湖镜湖区市场监管局给了一饭店1000元的罚款。一家餐厅想多赚3元打包费,可是最后只能自己买单。你点外卖的时候,包装费是不是全凭商家说了算呢?没错,这次镜湖区的一家餐厅就把自己给坑了。这个餐厅卖炒饭、烤肠和鸡腿给顾客的时候,把5元打包费强行算到了每一个单品上。结果呢?顾客就给它的霸王条款送上了罚款的红包。这个餐厅在两个外卖平台上都设置了强制的“单品打包费”,顾客根本没法选择取消,哪怕你点了2个鸡腿也逃不过这个费用。本来餐厅想多捞点钱,但这下可好,市监部门直接把他们给查了个底朝天。商家这就叫“强制消费”。问题出在哪呢?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说了:商家把必要的包装和有偿服务搞混了。本来收取打包费是为了保护食品安全和支付成本的,但是这个收费得符合“自愿选择”、“明码标价”、“质价相符”这三个原则才行。但有些商家却把打包费变成了必选项,甚至按数量重复收费。 你说这是不是双重违法行为?这下可好了,市监部门直接给它扣上帽子了——这就是侵犯消费者知情权和选择权。这次事件也给其他商家敲响了警钟:合规经营可不是简单地写几个字就完事的,必须要给消费者公平交易的权利。任何把收费和消费捆绑在一起的行为都触碰了法律红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