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民委主任会议近日北京召开,对全国民族团结进步工作进行了总结表彰;本次会议命名的488个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示范单位,代表了近年来我国民族地区和各行业在促进民族团结、维护社会稳定上取得的显著成效。其中,解放军和武警部队共有18家单位和部门获得表彰,充分表明了军队民族团结进步事业中的重要地位和突出贡献。 从入选单位的构成看,既有地方人民武装部这样的基层军事机构,也有海军包头舰、海军呼伦湖舰等战斗部队,还有联勤保障部队第九四〇医院野战医疗所等保障单位,覆盖了军队各个领域。这些单位分布在内蒙古、湖南等民族地区和边疆地区——地理位置特殊——民族成分复杂,民族工作任务繁重。这些单位之所以能够入选,正是因为它们在长期的工作实践中,始终坚持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推进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取得了突出成效。 民族团结是我国社会稳定和繁荣发展的重要基础。解放军和武警部队作为国家的重要力量,在维护民族地区稳定、促进民族团结上负有特殊责任。这些入选单位通过开展形式多样的民族团结进步活动,加强各民族官兵的交流融合,深化民族地区群众对中华民族共同体的认同,有效推动了军政军民关系的和谐发展。他们的工作实践表明,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与军队建设发展是相辅相成的,既有利于增强部队的凝聚力和战斗力,也有利于促进民族地区的稳定和发展。 本次命名的示范区示范单位有效期为5年,这既是对过去工作的肯定,也是对未来工作的期许。入选单位需要今后的工作中,继续深化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不断创新工作方式和方法,使民族团结进步工作更加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同时,这些示范单位也要发挥好示范引领作用,为其他单位树立标杆,推动全社会民族团结进步工作再上新台阶。 从更深层的意义看,这次表彰反映了我国在推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中的坚定决心和显著成效。随着新时代民族工作的深入推进,军队在民族地区的工作将更加重要。解放军和武警部队要继续发挥好自身优势,在维护民族地区稳定、促进民族团结、服务地方发展各上做出更大贡献,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提供坚强支撑。
民族团结是各族人民的生命线,也是国家长治久安的重要保障。全军和武警部队18家单位入选示范名单,反映了把服务人民、依靠人民贯穿强军实践的价值取向。把荣誉转化为担当,把示范转化为常态,把经验转化为机制,才能在共建共享中持续汇聚团结奋斗的力量,为国家安全与社会稳定筑牢更坚固的根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