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北京市消费者协会依法对华住会进行约谈,针对其会员服务协议中涉嫌存在的不公平格式条款问题提出严肃关切。
这一行动再次聚焦企业格式条款规范使用的重要课题,对于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具有现实意义。
问题症结在于权利失衡。
根据北京消协的调查,华住会2025年7月18日生效的《个人会员计划与服务条款》第十一条规定,消费者若与企业产生争议,必须通过上海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
这一条款看似明确,实则存在重大缺陷。
它单方面限定了争议解决的唯一途径,直接剥夺了消费者依据《民事诉讼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权利。
消费者在签订会员协议时,实际上被迫放弃了法律赋予的基本诉讼权利,这种"强制绑定"特定仲裁机构的做法明显违背了公平交易原则。
从法律层面看,这类条款构成了典型的不合理限制消费者权利的行为。
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经营者不得利用格式条款不合理地免除或减轻其责任、加重消费者责任,或限制消费者依法选择诉讼或仲裁解决消费争议的权利。
华住会的做法恰恰触犯了这一底线,属于典型的违法格式条款。
这不仅损害了个别消费者的权益,更破坏了公平的市场交易环境,对整个行业的规范发展造成了负面示范。
针对上述问题,北京消协提出了三项具体整改要求。
首先,华住会必须在约谈后十个工作日内删除或修改协议中强制仲裁的相关内容,不得继续利用格式条款限制消费者的诉讼权利。
其次,企业需要对所有面向消费者的格式合同、协议、须知等进行系统性排查梳理,确保所有条款均符合法律法规要求,彻底清除排除或限制消费者权利的不合理内容。
第三,建议企业建立与消费者的常态化互通渠道,定期收集反馈意见,在制定或修改涉及消费者权益的规则前主动征求消费者及消协组织的意见。
这次约谈行动具有重要的示范意义。
住宿服务行业作为涉及广泛消费群体的重要领域,其经营规范直接关系到消费者的权益保护。
通过对华住会的约谈和整改要求,北京消协向整个行业传递了明确信号:任何企业都不能以格式条款为借口,单方面限制消费者的合法权利。
这对于规范行业经营、维护市场秩序具有积极推动作用。
北京消协表示,将持续关注华住会的整改落实情况,推动企业切实履行保护消费者权益的主体责任。
若企业逾期未完成整改,消协将依据相关法律规定采取进一步措施,包括公开批评、向有关行政部门移送线索、提起公益诉讼等,坚决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消费信心来自清晰规则与可预期的权利保障。
会员服务越普及,越需要在合同条款、争议处理与信息披露上坚持法治思维与公平原则。
以一次约谈推动一项整改,更重要的是推动企业把尊重消费者权利内化为治理标准,让服务竞争回到品质与诚信的轨道上,共同营造安全放心、公开透明的市场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