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换了新办公地址,让咱们过去上班,这种情况下能不能拒绝呢?

公司换了新办公地址,让咱们过去上班,这种情况下能不能拒绝呢?现在大环境这么难,大家都图个安稳,不想今天在这个区干,明天就得跑到那个区去。不过公司为了扩大经营或者解决问题,有时候换个地方干活也是没办法的事。这时候咱们就得考虑,换了地儿是不是就得无条件服从?要是因为搬家被开除了,能让公司赔钱吗? 要把这事想清楚,先看看合同里写没写具体的地址。比如合同上明明白白写着是在哪个城市的哪条路几号房,那这就属于改合同条款了,必须双方同意才行。好多公司怕麻烦,干脆就不写清楚具体地点,就写个省市范围或者业务覆盖地。这可就让咱们被动了,遇上不一样的仲裁员,判的结果可能也不一样。最好的办法就是尽量跟公司商量好,把地址写得细一点。 遇到公司搬家这事,得明白一点:换地儿得咱们点头才行。要是没经过同意就瞎变,后面再把人辞退,那就是违法辞退。碰到这种情况,先跟公司聊一聊,聊不拢就做好准备。主要得把手里的合同保存好,证明以前定的是哪个地方。还得留着公司的资料、平时的工作记录和聊天记录这些,好证明自己到底在哪儿干活。 举个例子:有个员工签的合同里写得很宽泛,说甲方可以随便调人去国内各个分支机构、关联企业、客户供应商那里甚至任何有业务的地方。结果公司被收购后,让他去12.5公里外的新地址上班。后来公司说他旷工就把人给开除了,员工说是被迫离职。最后法院判的是,虽然合同里写了允许调动,但范围太宽了等于把责任全推给了员工。再加上公司也没说给补偿,所以最后还是员工胜诉了。 总的来说,要是公司要咱们挪窝儿,先看看合同里的条款是不是写死了。再看看是公司整体搬家还是就针对某个人调岗。根据情况采取不同的处理办法。如果大家也遇到过类似的事或者正在经历这些事儿,欢迎一起聊聊你的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