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金华一男子把老婆的钱全给了第三者,结果. . . . . .

这案子里头,1988年结婚的王某跟丈夫徐某,一起生了个孩子,还搭伙把家给操持起来了。可到了2024年4月,丈夫徐某病倒走了。王某这才翻箱倒柜找遗物算家产,结果在银行账户和微信账单里查出个大问题。从2015年到2017年,她老公徐某给吴某转了钱,算下来有38万多呢。而且看转账时间点和数字都很特别,像520、七夕、妇女节这些日子都有大额转账。王某断定老公肯定跟吴某有一腿,觉得这是背着她把夫妻共同的钱全给了第三者,把她的财产权益都给损了,还违背了道德公序良俗。 于是王某把吴某告到了浙江省金华市婺城区人民法院。被告吴某承认是男女朋友关系,也认账收到钱了。不过他辩解这钱是两人过日子花掉的,比如买东西、租房、旅游。他还说当时不知道徐某结了婚。 法官查清事实后专门分析了三点:第一点是这种关系本身就违法,违背了夫妻应该忠诚的义务;第二点是钱是夫妻共同财产,不能随便送人;第三点是这种拿钱维系婚外情的行为是损人利己的。 法官最后认定:徐某的赠与行为无效,吴某得把钱还回来。最终婺城区人民法院判吴某把386,840元给退回去,还要赔王某117,452.16元作为资金占用损失。 这次判决不仅帮王某讨回了公道,还告诉大家:想拿大笔夫妻共同财产去养小三是不行的;婚姻忠诚必须得遵守;法律是保护良善的,那些损害公序良俗的行为绝对不会被允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