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明确给缴存人提取公积金购买二手房门槛

2026年3月24日,住房城乡建设部牵头财政部、人民银行和公安部,联合推出治理违规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工作方案,海南省住房公积金管理局据此于3月24日同步发布了新规。海南省明确给缴存人提取公积金购买二手房设定了门槛,新规要求家庭在海南既无尚未结清的公积金贷款、也没拿贴息贷款的前提下,才能申请把钱取出来买二手住房(拍卖房除外)。提取时限上,这套新房如果是家庭在海南的首套住房,或者已经办了房贷且这笔钱已经到了账,那么取得不动产权证后一年内就可以去办。但如果这套房不是首套且没贷款,就得满6个月才能申请办理。在申请渠道上,缴存人可以登录“海易办”APP,或者在海南政务服务网上操作,也可以去市县的公积金服务大厅或者政务中心窗口提交材料。如果无法通过数据共享核实贷款等信息,或者买房行为存疑,就要配合核查工作。对于那些提供虚假信息骗取公积金的人,海南省住房公积金管理局有权让他们全额退回钱,如果不肯退就会通过法律途径追回,并按信用规定实施惩戒。 这次调整是为了贯彻“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让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更完善。凡是不符合条件、手续不全的,一律按规定办理。这些变动和具体操作细节均由海南省住房公积金管理局负责解释。所有新规定都从发布当天开始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