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药店得有驻店药师才行

李雯和刁志芳报道了这么个事儿。 处方药本来是给特定病人用的,得医生开了方子才能拿,这是为了让大家吃药更安全,可现实里这规矩往往被忽略了。 最近河北省衡水市故城县人民检察院在查案子的时候,发现有好些未成年人——甚至有在校的学生——为了图个刺激,经常去买那种叫“氢溴酸右美沙芬”的药吃。这种药吃多了人容易脑子乱、精神兴奋,甚至会产生幻觉,特别容易做出违法的事儿。 为了给孩子们把这个坑填上,故城县检察院联合公安局、市场监督局还有卫健局一起动手,搞了个整治“右美沙芬”类药品的专项行动。 检察人员拿着钱直接去药店问能不能买点右美沙芬片。让人意外的是,不管售货员还是什么人,压根没人查身份证也没要什么处方单子,直接就把药递出来了。等检察人员再想多问问咋吃的时候,对方说驻店的药师不在店里。 后来检察官去更多的地方一查才发现,这种情况太普遍了。好多药店的驻店药师平时根本不来上班,就是挂个名而已。这药师本来是“守门员”,关键时刻总没人影儿。 鉴于这种情况太严重了,故城县检察院就利用公益诉讼的职能给相关的行政机关发了检察建议,让他们赶紧去管管那些有问题的药店。 还有个问题特别有意思。本来有了电子处方系统是想给大家买处方药带来方便吧?结果发现这套系统乱用得一塌糊涂:既没大夫签字也没大夫复查,就凭几句简单的问答就能开出电子处方。这种“走过场”的处方不光起不到监督作用,反而可能让大家吃出毛病。 按照法律规定啊,开药店得有驻店药师才行。而且医生要是不在岗就得告诉顾客不能卖处方药。无论是真的药师还是电子系统,主要都是怕病人买错药吃错药。药师不光是审药方发药那么简单,还得负责药品质量和售后服务呢。 总之啊,药品安全可是天大的事。只有商家负起责来、监管部门盯着点、大家都有安全意识了,咱们才能一起把这个药网织牢。